日前,阳信县出台《阳信县政府和公共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实施办法》,从完善制度层面加强政府和公共投资项目审计监督,规范投资行为,提高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促进廉政建设。
办法共5章26条,从审计范围、审计实施、审计结果和执行等方面,对开展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审计工作作出规定。
办法明确,组织实施审计的政府和公共投资项目应纳入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进行全覆盖审计,对其他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进行审计。重点审计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经济政策情况、项目决策情况、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建设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等内容。在审计结果和执行方面,办法规定,在政府和公共投资项目审计中发现相关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的,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需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单位处理、处罚的,审计机关应当依法移送。
原文链接:http://audit.shandong.gov.cn/art/2023/2/20/art_89372_1034113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