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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民生工程成在基层成为“无主户”

发布时间:2023-03-04     来源: 山东省审计厅     作者:佚名    

  近年来,各地不断加大农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为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有效提升了农村生产生活水平。笔者在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重点抽查了乡镇民生工程建设项目,发现民生工程形成的固定资产未及时明晰产权、成“无主户”的情况较为普遍,易造成资产利用率低、被侵占等后果,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项目规划有头没有尾。大部分民生项目前期规划看似做得很全面,从地理位置、民生受益、建设的必要性等方面皆有考虑,但有些项目占用的土地等资源在村级,投入大量财政资金建设的民生项目在村级,形成的固定资产在村级,村民潜意识中就认为资产应当归属村级,而规划中对项目建成后资产产权、使用权、管理权未明晰所属,这就为后续资产权属埋下隐患。

  二是项目建设重建不重管。在审计时发现,有些领导干部为了搞政绩工程,建设项目时“声势浩大”,投入使用时就会“雨点很小”。究其原因,有领导更换、管理责任不明确等原因,更多的因素则是有些单位重用不重管、缺少内控管理制度的制约。因为缺少管理,不少资产建成后较短时间内就会出现资产毁损、丢失等情况,导致使用效益大打折扣。

  三是项目使用看闲不看钱。民生项目投入使用后,除扶贫资产外,其他建成资产对收益均无明确规定,在实际工作中,因资产产权不明晰,管理人不明确等原因,导致部分资产闲置,有的资产为摆脱闲置情况对外出租,但收益较少。如笔者参与的一个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投入90余万元财政资金,建成500多平方米的富民车间,目的是通过对外出租形式取得租金,预计每年收入3万元左右。但建成后免费提供给插花企业使用近1年,未产生任何租金收益,造成投入、产出不匹配,财政资金浪费。

  二、意见建议

  一是周密谋划,确保固定资产“名花有主”。统筹做好项目规划,理顺并明确乡镇民生工程形成的固定资产产权归属,提升乡镇民生工程形成的固定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定期进行全面盘查,对于已经完工具备结算条件的,及时办理结算等相关手续,做好资产的登记,切实摸清固定资产底数。

  二是完善机制,强化固定资产“建后管养”。建立民生工程固定资产“建、管、用”一体化管理制度,建立固定资产台账,明确固定资产管理与处置,指定专人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不断强化建后日常管养,通过全面、规范、有效的管理,保障民生工程项目正常运行,避免国有资产损失浪费。

  三是积极盘活,注重固定资产“升值保值”。通过出租、委托经营、市场化运作等方式,积极盘活低效运转或者长期闲置的民生工程固定资产,提高资产利用率,充分发挥民生工程资产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用,使资产转化为资本,资本通过运作转化为新的财源,确保已建成的民生项目持续发挥效益。

  


原文链接:http://audit.shandong.gov.cn/art/2023/2/27/art_89387_103413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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