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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审计厅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04     来源: 广东省审计厅     作者:佚名    

  2022年,省审计厅在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审计,积极推动广东审计系统法治建设,成效明显。

  一、我厅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2022年,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我省实施纲要要求,加强党对审计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一)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发挥审计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我厅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认真组织干部职工集中收听收看大会开幕实况、第一时间召开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深入研讨党的二十大精神、召开全省审计机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会,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到具体审计实践中。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我厅党组通过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厅办公会议、专题党课等多种方式,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与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和审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与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三、四卷,与学习宪法修正案和民法典、新修订审计法等重要法律结合起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三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体审计干部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印发《广东省审计机关法治建设实施方案》《广东省审计机关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广东省审计机关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督促全省各级审计机关抓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努力提高全体审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审计工作的政治自觉。四是扎实推动落实党对审计工作全面领导的各项要求,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推进审计机关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健全完善省委审计委员会及办公室工作运行机制,提高依法履职尽责能力水平;提请省委常委会会议集中学习中央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中央重要决策部署;制定出台相关文件,明确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提高审计委员会运转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及时履行报告报备程序,认真落实省委审计委员会向中央审计委员会报告报备审计工作重大事项共26件,坚决做到应报尽报;向省委审计委员会报送审计工作重要问题请示、重要报告重要信息等共43篇,为领导决策部署提供参考。五是严格落实中央相关文件精神。组织起草并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若干措施》,积极推动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干部述职评价、绩效考核、巡视巡察、督查督办的重要内容,督促做好审计监督“下半篇文章”。

  (二)持续优化完善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各项工作机制,不断夯实审计机关法治建设工作基础。一是不断完善审计机关重大决策工作机制,推动审计机关法治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深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出台《广东省审计厅重大事项合法合规性审查办法(试行)》,实行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对受委托起草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审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规划和制度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要协议等重大事项开展合法合规性审查工作;持续开展机关制度规范化建设,及时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外勤经费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全方位扎紧审计工作制度笼子;组织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前期咨询论证,积极推动各项保障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落到实处。每年主动向社会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整改情况报告、部分事项审计结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等。二是持续加强审计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推进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建设。组织汇编《审计常用法律法规》,印发《广东省审计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明确审计人员依法履职应当掌握的法律法规,增强审计人员学法用法意识;制定出台《广东省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广东省审计厅审计现场管理办法》等制度,形成贯穿审计监督全流程、各环节,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严防审计质量风险。三是优化审计项目管理机制,压实审计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加强对审计工作方案论证工作,重点关注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和重点、审计工作组织安排、审计工作要求等事项,保证审计项目依法依规、组织得当、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有的放矢;严格落实审计实施方案审查工作,重点审查审计组审前调查发现的被审计单位可能存在的重要问题,以及据此确定的审计事项和应对措施,保证审计项目做深、做实、做透,努力做到完成一个审计项目,查处一批重点问题,规范一片相关业务的“三个一”目标;强化审计现场管理工作,推动各业务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严格按照规定要求,下沉一线,开展现场审计工作,督促审计组全体人员严守审计纪律,严把工作节奏进度,落实审计项目重点事项和工作目标。四是开展审计项目现场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和审计机关审计结果文书的审计质量检查。对我厅组织实施的审计项目,常态化开展现场管理情况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审计项目现场管理工作;组织对21个地级以上市审计局提交的审计结果文书进行合法合规性检查,重点检查审计报告文书格式的规范性、审计监督发现问题定性法规的适当性、法律救济途径的准确性,保障审计机关依法依规开展审计监督工作。五是推进审计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建设。依照法定程序,顺利将《广东省审计条例》纳入广东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2023年立法预备项目,积极推进地方审计立法工作。

  (三)聚焦主责主业,立足经济监督,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积极推动我省法治政府建设。我厅党组自觉对标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战略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紧扣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各项目标任务,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促进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依法行政、规范理财、严格用权。2022年,我厅共审计121个单位,查出规问题金额20多亿元,促进增收节支20多亿元,移送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处理事项超70件,为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围绕经济平稳运行加强审计监督,组织开展稳外贸、优化营商环境、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减税降费、促进就业、自贸区建设等政策落实情况,以及骨干机场、城际轨道交通、高速公路、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等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审计,着力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重大项目加快建设;二是围绕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深化财政审计,聚焦财政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主责主业,组织开展省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下级政府财政管理和收支、财政直达资金等审计,重点揭示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财政资金低效闲置、国有资产损失浪费等问题,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围绕发展和安全加强审计监督,组织开展政府性债务、污染防治、粮食安全、食品安全、危化品生产管理等审计,及时揭示重大风险隐患并提出防范化解建议,维护经济安全;四是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强化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组织开展社保、医疗、卫生、教育等方面资金和项目审计,并按照审计署统一部署,开展社会保障基金、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乡村振兴、国家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建设等审计,推动惠民富民政策落实,促进更好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五是围绕权力制约和反腐倡廉加强审计监督,指导和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对领导干部(人员)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制定我省贯彻落实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若干措施,突出抓好对重点部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促进依法用权、廉洁用权。

  (四)严格规范审计执法行为,积极推动跨领域跨部门协作联动,提高审计监督合力。一是严格规范审计执法行为,确保依照审计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开展审计。在全省审计机关持续推行审计计划、实施、审理、整改督查等4项职能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内部运行机制。不断健全完善以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等为核心的十项审计机关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全面防范审计廉政风险。二是推动加强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等部门的贯通协同。完善重大问题线索报告(移送)制度;起草完善相关文件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在联合办案、成果运用、力量调配、工作保障等方面强化协作;首次探索开展省级“巡审结合”试点,联合省委巡视办共同制定工作方案,试点得到中央巡视办、审计署的充分肯定。三是推动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有机贯通,联合省人民检察院共同制定《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在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机制,促进协同共治。四是充分发挥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作用,推动形成监督合力。组织起草《广东省经济责任审计中长期规划》,凝聚各级党委审计委员会、联席会议的共识,切实增强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间的工作合力,形成各项监督有效贯通的工作机制。五是充分借助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省级跨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平台优势,会同省财政厅、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对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积极探索建立对社会审计机构执业质量监督检查机制。

  (五)积极组织开展审计法治宣传教育,一体化推进法治建设、审计监督、普法宣传。一是坚持把普法工作作为推进全省审计机关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坚持普法工作与依法审计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审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制定《广东省审计机关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审计法治宣传教育方案,全面部署审计法治宣传系列工作,在审计监督的全领域、审计工作的全过程,对审计涉及的全体人员进行普法宣传全覆盖。二是开展新修订审计法宣讲工作。选派专业法制干部深入各地级以上市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和省属国有企业等开展新修订审计法和审计风险防范等专题法治讲座,围绕健全审计监督机制、完善审计监督职责、规范审计监督行为和强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内容,全方位宣传新修订审计法。三是不断扩大审计法治宣传社会影响力,设立“以案释法”专栏,紧盯社会热点、民生难点、改革堵点,及时总结法治实践中产生的典型案例。制作《<广东省审计普法工作报告>之送法上门解民忧》普法动画,制作《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动广东审计监督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普法宣传片,《南方日报》等主流媒体深度报道了广东审计机关聚焦主责主业,一体化推进法治建设、审计监督、普法宣传的有关情况。

  二、我厅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省委审计办主任,省审计厅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并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与厅领导班子成员一道,团结带领全省审计干部职工,把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审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审计法治建设工作正确方向。省审计厅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大会开幕时组织干部职工集中收听收看;大会闭幕后召开了3次厅党组会议进行学习;印发了全省审计机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方案,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出具体部署;召开全省审计机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会,邀请省委宣讲团成员作宣讲报告,进行再学习再动员再部署。省审计厅主要负责同志积极引导审计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大意义,全面把握党的二十大在政治上、理论上、实践上取得的重大成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断增强审计监督的权威性和威慑力。

  (二)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积极推进全省审计法治工作。省审计厅主要负责同志紧扣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厅办公会议、专题党课等多种方式,及时组织学习《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等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文章,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新时期审计机关法治建设。认真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和全体审计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定期深入各处室党支部开展领学督学,以上率下抓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切实做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

  (三)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和加强党组对审计法治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在推进审计机关法治建设中的坚强领导作用。省审计厅主要负责同志坚持以身作则、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带头学习领会党中央关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重要要求,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审计法治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省审计厅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担任我厅依法行政(普法)领导小组组长,定期主持召开厅党组会议听取厅机关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对重要法治工作始终坚持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及时研究解决审计法治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充分发挥厅党组在推动审计机关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省审计厅主要负责同志要求厅党组全体成员深入审计项目一线,开展审计现场普法工作,同时亲自担任审计普法员,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现场广泛宣讲新修订的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法律法规,积极践行法治政府建设推动者的职责。

  (四)进一步完善审计机关集体学法制度,着力培养审计队伍的法治思维。省审计厅主要负责同志持续推动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专题学习,深入学习党章、宪法、民法典、新修订的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省审计厅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带队赴东江干部学院开展党支部书记党性锤炼培训,邀请法学专家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积极组织开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发挥审计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作用》《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新修订审计法》等专题法治讲座,组织全省审计机关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观看案件庭审视频等。省审计厅主要负责同志不断加强干部培养管理,着力培养具有较强法治思维、法治意识的干部,大力选派优秀干部参加援藏、援疆,到审计署、到审计署广州特派办跟班学习,到深圳市审计局挂职,参加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工作,加强干部交流锻炼、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三、我厅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2022年,我厅审计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但对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要求,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在推进法治建设与审计监督融合发展方面办法还不够多;全省审计法治专业队伍建设还存在短板弱项;审计人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出现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理解还不够深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推动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等。

  四、我厅2023年审计法治建设工作思路

  2023年,我厅将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谋划和推进全省审计机关法治建设,重点抓好以下三项法治建设工作:一是继续推进地方审计立法工作,积极推动《广东审计条例》立法工作;二是进一步提高审计人员审计监督工作法律风险防范意识,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各项审计监督工作,让法治工作贯穿审计监督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三是持续推动全省审计机关领导干部职工加强专业法律知识学习,系统掌握审计工作法律知识,牢固树立依照法定职权、法定程序开展审计监督工作的意识,深化依法审计意识,提高依法审计水平。


原文链接:http://gdaudit.gd.gov.cn/tzgg/content/post_41100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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