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南京市玄武区、鼓楼区等7个区(部门)积极落实审计整改,向项目单位下拨滞留在项目主管部门的城建资金5.01亿元。
2022年,南京市审计局在2021年我市城建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审计调查中发现,由于城建资金申请与项目进度匹配度不够、将控制资金拨付视为监管手段等原因,7个部门(区)未及时下拨市城建资金约5.01亿元。对此,该局建议有关项目单位,有关区政府督促项目单位按项目进度和资金需求,如实向市级主管部门提出资金支付需求,优化调整管理手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南京市建委、水务局、财政局和相关区(部门)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区(部门)已全部下拨滞留的市城建资金5.01亿元,建邺区还出台了《建邺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市级城建项目主管部门积极督促各区、各部门如实申报项目进度与资金需求,加强资金申请和使用的审核,提高市城建资金使用效益。(商献)
原文链接:http://jssjt.jiangsu.gov.cn/art/2023/3/3/art_1104_1078754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