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高效做好省委审计委员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近日,山东省委审计办、山东省审计厅印发《省委审计委员会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清单和工作流程》(以下简称《清单和流程》),建立规范有序的请示报告工作运转机制。
《清单和流程》全面对照中央审计办制度规定和最新要求,详细梳理了省委审计委员会应向中央审计委员会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的范围与事项清单,包含拟出台的本地区审计领域重大改革措施、重大立法事项等4个方面应请示的事项;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省委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情况等9个方面应报告的事项;省委审计委员会及省委审计办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等3个方面应报备的事项。针对各类请示报告事项的报送要求,制定了各类重大事项起草、内部审核流转、审计委员会领导审批到报送中央审计办等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流程,并逐项明确了报送主体、报送程序、办理时限及文件格式等要求。
《清单和流程》规定,由省委审计办统筹省审计厅相关内设机构承担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具体任务,形成以省委审计办秘书处归口管理、各相关处室单位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切实推动省委审计委员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有序运转。
原文链接:http://audit.shandong.gov.cn/art/2023/4/4/art_89369_103449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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