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临淄区审计局结合近年来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实践经验和当地实际情况,着力构建“3+3+4”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新机制。
“三张清单”明晰责任,健全完善整改机制。审计组在送达审计报告的同时要附送问题清单以及整改认定标准,被审计单位应同步提交整改责任清单,审计组结合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以及实际整改情况填制整改清单,对已整改事项整理证明资料,对未整改到位事项查明原因,对虚假整改、数字整改等问题,经局党组批准,向有关部门提请启动追责问责程序。
“三督制度”跟踪检查,形成整改监督闭环。审计组在整改时限届满前10个工作日督促被审计单位按时完成整改工作。整改时限届满后,被审计单位无故拖延未完成整改的,下达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督办函。定期采取书面督查与现场督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工作,督查审计整改真实性和规范性,主动听取被审计单位意见和建议,对整改情况汇总形成专题报告。
“四个维度”同向发力,创新推动整改融合。一是区委高位推动。区委审计委员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推动建立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和具体措施,促进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区委组织部将审计整改态度不端正、整改不到位等问题纳入全区综合绩效考核“1+N”责任清单,进一步强化审计整改的刚性。二是区政府督查推进。将整改工作列入区政府督查内容,对审计机关查出的跨镇街跨部门跨行业的问题,或存在时间长、历史原因复杂、涉及利益群体多、整改难度大的重要问题整改工作由政府督查督办,对整改不到位的进行责任追究,提高整改结果运用层次。三是接受人大监督。形成整改报告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区人大组织对整改不力的单位专题询问。四是强化巡审联动。与区委巡察机构建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突出抓实整改,实现“效果叠加”,综合运用监督成果,建立形成密切配合、相互协作、资源共享、结果共用的一体化融合工作格局。
原文链接:http://audit.shandong.gov.cn/art/2023/3/16/art_89372_103430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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