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福州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福州市审计局出台《关于印发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意见和实施方案规范模板的通知》,指导全市审计机关规范编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施方案和审计意见文书。
《通知》强调,一是要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审计重点。审计意见和审计实施方案应结合当地自然资源资产禀赋特点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重点,突出领导干部任职地区重点自然资源资产和重要生态环境保护任务,聚焦当地人民群众最关心关注的环境问题,充分借鉴运用有关部门既有的检查结果,高质量完成审计任务。二是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谨慎评价。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领导干部任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情况,深入揭示损毁自然资源、破坏生态、污染环境、影响生态环境安全方面的突出问题以及与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相关联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监管不力等问题。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按照“好”“较好”“一般”“较差”“差”5个等次标准,客观审慎对领导干部作出总体评价,确保评价结论经得起历史检验。三是要坚持文字精练,文章通俗易懂。审计意见和审计实施方案的文字表述应准确精练、通俗易懂。要通过构建全链条审深审透机制,使审计结果有站位有高度,有事实有依据,有成果有成效,逻辑严密、令人信服。审计意见正文篇幅一般控制在10页以内,处理意见和法规条文可在附表阐述。(福州市审计局供稿)
原文链接:http://sjt.fujian.gov.cn/zwgk/gzdt/fzdt/202303/t20230329_613982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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