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一大通过的纲领是一个“带有党章性质的纲领”,中共二大才正式形成了中国共产党第一个成文党章。从中共二大到六大,中国共产党都根据形势的变化,对党章进行了修改。但这个时候的党章,都是单纯的组织法规式的章程。修改的内容,也主要是组织法规的内容。中国共产党党章的这种状况,是受到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影响,更直接的是受俄共党章的影响。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共产主义者同盟的章程和纲领就是分别起草通过的。列宁领导创建的俄国共产党继承了这种做法。列宁指出,无产阶级政党的党章是“党组织的形式和准则的总的决议”,是“一致通过的组织规则”。后来的苏共领导人日丹诺夫也说:“列宁——斯大林的党的建设的组织原则,体现在党章内,党章决定着党的组织的实践活动方式、党的结构形式和党的生活规则”。正因为如此,俄共一贯是把党章的内容限于单纯的组织法规模式的。1903年列宁领导制定的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一个党章,就是纯粹的组织法规内容。从1917年1月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章程十四条,到1919年12月俄共(布)党章六十六条,都是组织法规的内容。直到1936年联共(布)十八大通过的党章,才在党章的开篇增加了说明联共(布)基本政治观点的引言部分。不过,这个引言部分很简短,一般都是党纲内容概括。由于俄共党章的这个特点,普遍认为,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各国共产党党章通行的一般结构模式形成了,其基本结构框架是:引言(总则、前言);党员(入党条件、权利、义务、入党手续、撤销和批准处分、预备期);组织结构(原则、民主集中制、选举与干部、纪律、派别、党内民主);党的高级机关(代表大会、代表会议、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和书记处、监察与检查委员会);党的下级机构(省、州、市、县);党的基层组织;青年组织;党与军队;党与非党组织;经费与基金。这个结构,基本还是一个纯粹的组织法规的结构。在俄共历史中,党章和党纲始终是分开起草和通过的,其70多年的历史上,共通过了16部党章、四部党纲。尽管苏共的章程和纲领是分列的,但是其关系是密切的,列宁曾反复强调党章和党纲的相互适应性和统一性。苏共每一次纲领修订所取得的重要政治成果,都是随后党章修订的基本依据,都要在党章引言中反映出来。中国共产党七大通过的党章最大特点就是,增加了总纲部分,阐明了中国共产党的性质、指导思想;说明了中国革命的性质、动力、任务和特点;明确了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中的基本方针和所必须具备的条件等问题。这使得中国共产党第一次有了一部政治纲领与组织法规相统一的,结构上完备、成熟的党章。七大党章所确定下来的这种中国共产党党章结构模式,以后就再也没有改动过。七大党章的这种模式,不仅更加充分地体现了党章和党纲的适应性原则,而且更为简洁明确。
选自《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1000个为什么》,韩广富 曹希岺 主编,中共党史出版社 出版
原文链接:http://sjt.gxzf.gov.cn/sjzc/dsxxjy/t1622869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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