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青海省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方案》,明确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纳入省本级及市(州)有关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考评内容和分值体系。
省审计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强审计整改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方案要求,按照指标分值,组织对84家有关部门(单位)、地区涉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及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的被审计单位进行打分,对审计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在年度党风廉政考核中予以扣减相应分值,并将评分结果报送至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象的综合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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