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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工程质量审计 服务重大项目建设

发布时间:2023-04-05     来源: 宁夏审计厅     作者:佚名    

  近年来,自治区审计厅在交通、水利等重大公共项目审计过程中,融合运用资料审核、工程量计算、第三方检验试验等方式,揭示施工单位“偷工减料”等质量问题,督促被审计单位认真整改、强化管理,以高效能审计监督服务自治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

  一是注重审前研究,确定工程质量审计重点。审计人员在延伸审计前,对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及完成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和研究,发现该工程途经宁夏中南部湿陷性黄土地区,13个施工标段中有11个标段桥头段采用水泥土挤密桩作为湿陷性地基处理方案,不但工程量大、投资大、社会关注度高,而且施工质量对主体工程质量产生重要影响。审计组在确定审计重点时,将工程水泥土挤密桩施工质量作为审计重点,选择了部分标段进行重点抽查,一方面关注施工单位是否按设计桩长进行施工,另一方面关注水泥含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审计人员认真学习研究水泥土挤密桩施工工艺、技术要点,为后续核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是审核施工资料,对比水泥用量发现问题疑点。一方面审计组重点对施工检验批、工程计量、打桩记录、试验资料和监理单位抽检资料进行了审核,资料显示该标段水泥土挤密桩均按设计要求完成了施工,桩长均达到设计桩长要求,并且施工单位已经按照设计工程量申报了工程计量,建设单位对计量进行了确认并支付工程款。另一方面,审计组通过计算现场实际水泥用量与设计水泥用量的方式查找问题线索。计算发现,某标段设计水泥用量为3057吨,但施工单位提供的水泥出入库台账、过磅单等数据均显示实际水泥用量为896吨,不足设计用量的三分之一,并且施工单位不能合理解释实际水泥用量少于设计用量的原因,审计组将此疑点线索作为重点核查方向。

  三是借力第三方检测,锁定“偷工减料”问题线索。审计组与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单位负责人分别谈话后,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最终承认标段内部分水泥土挤密桩未按设计12米桩长要求进行施工,造成水泥用量少于设计用量,但根据其表述该标段实际施工桩长为10-12米,仍无法与少用的水泥量吻合;为进一步核实实际施工桩长,审计组联系了第三方试验检测单位,按照规范要求,选取了一处桥头处理段,对6根水泥土挤密桩进行钻芯取样。经检测,其中5根实际桩长为7.2-9米,达不到设计要求,不合格率为83%。至此,审计人员最终锁定该标段水泥土挤密桩存在“偷工减料”的质量问题。审计人员进一步对工程监理、试验检测单位进行了延伸,调查发现监理单位与试验检测单位履职不到位,与施工单位串通造假、降低工程质量,对施工单位水泥土挤密桩“偷工减料”问题也应承担相应责任。(投资审计处 薛超)


原文链接:https://sjt.nx.gov.cn/sjzc/sjjl/202303/t20230322_40047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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