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规程》创新建立整改提示工作机制,对被审计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书面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且未说明原因或者原因不充分的,以及未持续报告尚未完成整改问题,且未说明原因或者原因不充分的,以出具《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提示函》的形式书面对被审计单位进行提示。对被审计单位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仍不纠正的,实施审计约谈。《操作规程》进一步明确了内部审计指导科、审计项目实施科室等相关部门的任务分工,对约谈工作方案、约谈函等文书的审批步骤进行了细化,对实施约谈的人员进行了明确,同时规定了约谈后续工作包含检查约谈事项落实情况、对约谈情况和结果进行台账管理等内容。《操作规程》的出台,为落实全市审计约谈规定提供了制度遵循。下一步,红桥区审计局将认真遵照执行,对于被审计单位出现的适用于审计约谈的情形,严格按照“综合分析、提示约谈、跟踪问效”的路径,依规履行审批手续,严肃实施提示约谈,持续跟踪落实情况,保障审计过程顺畅有力,推动审计整改规范高效,切实增强审计监督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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