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新修订的审计法,将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上升为法律层面,提供了法治保障。全省审计机关将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立足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加强统筹谋划,注重抓点带面,以“点”上工作突破,带动“面”上整体提升,促进提高审计监督质效,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一是加强统筹谋划,推动审计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向同行。大力推进研究型审计,沿着“政治-政策-项目-资金”这条线,研究把握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所审计领域、区域和行业的战略谋划和政策要求,吃透把准大政方针的内涵实质、核心要义,以及政策安排下的项目布局、资金结构,确保审计工作紧贴中心大局。沿着“立项、方案、实施、建议”这条线,审前加强调研,为现场审计定方向、定目标、定措施;审中做好取证问询、分析研判,使审计成果成色更足、分量更重;审后研究提好意见建议,说清楚“谁来干”“怎么干”“干什么”,提高建议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坚持全省审计工作一盘棋,注重发挥系统作用和组织优势,强化上下联动,深化拓展审计监督广度深度,推动解决区域性、系统性问题。
二是聚焦增强合力,推动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作。建立健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人大监督、统计监督等各类监督的贯通协作机制。深化巡审联动,在计划安排、情况通报、成果共享等方面,拓展优化“巡审同步联动”方式。加强督审联动,对督查发现的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问题线索,加强信息互通、密切协作,共同推进落实;对审计发现跨地区、跨部门的整改难点问题,探索开展联合督察,推动解决体制机制问题。加强对内部审计的指导监督,推动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在更高层次上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
三是围绕提高效能,推动“治已病”与“防未病”一体落实。扎实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综合运用专项督察、现场督查、“回头看”等方式,提高现场督查比例、频次,推动审计查出问题真整改、改到位。对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等重点整改工作,强化全省审计机关上下联动,提高督查整改成效。加强对审计成果的开发利用,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跨年度的审计成果综合分析,深度提炼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督促主管部门加强行业系统整改,提升治理能力。定期梳理审计查出的共性典型问题,提示提醒部门单位对照自查、举一反三,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
原文链接:http://audit.shandong.gov.cn/art/2022/2/17/art_89394_103125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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