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织人事等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增强监督合力,形成衔接顺畅、配合有效的大监督工作格局,近日,宜春市审计局出台《宜春市审计局关于建立“三函”联系协调机制的通知》,“三函”即协助审计实施函、协助审计整改函、审计整改督促告知函,旨在进一步细化与纪检监察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线索沟通会商、线索移送程序、办理反馈和督办协调、整改落实工作要求。
协助审计实施函,即各审计组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时,同时向市纪委市监委对口监督监察室和派驻被审计单位纪检监察组以及市委巡察办发送协助审计实施函。协助审计整改函,即各审计组向被审计单位出具审计报告时,同时抄送市纪委市监委对口监督检查实和派驻纪检组以及市委巡察办,并附送协助审计整改函。审计整改督促告知函,即对被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整改情况报告、整改清单和佐证材料,或未按照整改落实方案确定的相应整改时限完成整改的,各审计组视情况向被审计单位出具审计整改督促告知函。
“三函”联系协调机制的建立,有利于打通前端必要支持和现场审计相关线索等信息共享渠道,实现从前端到后端的全链条贯通,不断增强审计工作整体合力,提升审计监督整体效能。(宜春市审计局)
原文链接:http://audit.jiangxi.gov.cn/art/2023/4/18/art_28574_44307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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