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联席会议
辽宁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召开。强调要科学谋划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深刻理解审计全覆盖的本质要求,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聚焦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加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协作配合,在计划制定、走访交流、移送办理、整改落实、成果运用、结果反馈等环节加强各成员单位之间的信息沟通、工作联通、成果融通,形成合力,提升审计质效,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促进经济责任审计高质量发展。
加强内审工作规范化建设
山东省审计厅印发《“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工作方案》,提出至2027年,在全省范围内培育打造400个示范单位,助推内部审计高质量发展。创建活动以规范引领、统筹推进、问题导向和注重实效为原则,通过深入检视内部审计工作存在的不足,梳理查摆薄弱环节,着力解决制约内部审计高质量发展的主要问题矛盾,着力健全完善内部审计领导体制和组织机制,促进提升治理效能。创建示范活动时限为5年,对已认定的创建示范单位,如发现弄虚作假或内部审计工作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的,将予以摘牌。
出台评价指标体系
青海省召开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青海省市(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试行)》,进一步完善青海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加强对全省市(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审计,科学、规范、合理作出评价,推动领导干部贯彻新发展理念,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印发办法意见
辽宁省沈阳市审计局分别与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机构联合印发《沈阳市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高效实施办法(试行)》和《关于加强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协作贯通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审计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的程序,分情况、分类别明确移送条件和标准,提高审计线索移送质量和查处效率。明确巡察机构与审计机关相互配合、共享信息、高效配合的具体工作方法。巡察机构和审计机关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时,可商请对方提供有关情况,在开展巡察或审计前,可函请对方提供相关材料。巡察机构要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常规巡察一项重要内容,重点查找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力,新官不理旧账,搞纸面整改、数字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策划编辑:何晓源
原文链接:https://www.audit.gov.cn/n4/n20/n524/c10327269/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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