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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突出”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高效运转

发布时间:2023-05-07     来源: 河南省审计厅     作者:佚名    

  近日,新乡市审计局印发《新乡市2023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意见》,着力通过“四个突出”,摸准工作脉点、疏通工作瘀点、根治工作痛点,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高站位、高质量、全链路实施运转。

  一是突出对象全覆盖,科学制定审计计划。充分做好现有审计资源调查研究,加强不同类型审计项目统筹整合,加快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消除审计监督盲区。根据干部管理监督需要以及审计资源等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提高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的时效性,坚持以任中审计为主,对任职时间较长或长期未接受审计的主要领导干部优先安排审计;注重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审计、投资审计、政策跟踪审计、专项审计等统筹融合和相互衔接,推进审计项目一体化、精细化管理。

  二是突出内容全涵盖,紧盯“经济责任”。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公共资金、国有资产(资源)的管理、分配和使用为基础,对不同类别、层次、岗位性质、地域特点领导干部权力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审计,确保一定比例资金抽查量、审计延伸面,充分考虑干部管理监督需要、审计效率与效果等。加大对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审计力度,突出对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履行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等职责情况,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的审计。关注领导干部担当作为、攻坚克难,积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推动经济社会或部门事业发展等情况,对不担当、不作为或懒政、怠政,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三是突出质效全要素,做出客观公正评价。统筹审计力量,优化组织管理,加强审计计划管理和组织实施,科学配置审计资源,统筹运用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等,配合采取同级审计、对下审计、交叉审计、委托审计等多种方式高效开展审计。细化完善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程,明确审计程序,以研究型审计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助力经济责任审计提质增效。坚持审计评价与审计内容相统一,综合考虑问题的历史背景、决策过程、问题性质、造成的后果和领导干部实际所起的作用等因素,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全面辩证客观地看待问题,审慎作出评价和结论。

  四是突出责任全链条,加强审计整改工作。切实履行审计督促检查责任,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推动主管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责任。被审计领导干部和被审计单位应积极主动落实整改责任,严格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整改工作,按时将整改结果报告同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局,并将相关情况纳入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以及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整改不力的,建议由组织、纪检监察部门约谈被审计领导干部或被审计单位主要领导干部,重要事项报同级党委和政府纳入督办范围。(起草人:龙希 审核人:孙春晖)


原文链接:http://sjt.henan.gov.cn/2023/04-28/27343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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