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江北新区管委会认真落实审计整改要求,出台《南京江北新区政府投资非盈利性工程建设项目集中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组建集中建设实施单位名录库,大力推动江北新区集中建设规范管理。
2022年,南京市审计局在对2021年南京江北新区公共工程项目建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部分政府投资非盈利性工程代建单位层级众多、较为分散,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存在代建管理费计取不合规、代建单位监管不力造成工程违法分包等管理不规范问题。对此,审计提出大力推动集中建设管理、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等建议。
南京江北新区管委会高度重视,认真按照审计建议落实整改。一是根据《集中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将新区范围内所有政府投资非盈利性工程按照“全集中全管理”模式,规范集中建设管理。二是组建集中建设实施单位名录库,按照“自主申报、专业聚焦、综合评价、择优选用”的原则,由集中建设主管部门会同项目立项审批部门,从名录库中科学确定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三是加强集中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制定《江北新区政府投资非盈利性工程建设项目集中建设实施单位管理考核细则》,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集中建设实施单位实行“能进能退”制,考核评估结果优秀的给予奖励,不合格的予以清退。(胡振宇)
原文链接:http://jssjt.jiangsu.gov.cn/art/2023/5/5/art_1104_108838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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