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平市审计局在审计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医疗保险基金筹集、使用及运行管理情况中发现,2018年至2021年期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交纳保险公司保费7438万元,累计支出15948万元,扣除保险公司偿付的保险费5735万元,其余费用全部使用医保基金垫付,共计10213万元,其中市本级垫付8060万元,代各县(市)垫付2153万元。
在保险公司长期拖欠保险费的情况下,为了保障城乡居民大病患者及时报销,四平市医保经办机构连续多年垫付,导致垫付资金逐年增加,已严重影响四平市医保基金收益和使用的整体效益。针对这一问题,审计组对相关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并会同医保经办机构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共同确认拖欠保险费金额。在摸清底数后,审计组建议市医保经办机构加快对大病保险费的结算,尽早收回垫付资金,缓解大病保险支付压力。
审计建议得到医保经办机构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向保险公司追偿,截至目前已收回4003万元,有力保障医保基金安全。
(四平市审计局 刘丽红 供稿)
原文链接:http://sjt.jl.gov.cn/sy/sjdt/sjyw/202208/t20220809_85346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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