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东市审计局召开审计质量提升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青海省审计厅关于全省审计机关审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2020-2022年)开展情况的通报》(青审法发〔2023〕17号)、《青海省审计厅关于2022年审计业务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青审法发〔2023〕18号),以下简称《两个通报》,对全市审计机关2023年度审计业务质量提升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审计业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提升审计业务质量是推动审计工作提档次、上水平、求突破的重要切入点,也是加强审计机关建设的重要内涵。各县区审计局、局各科室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局党组工作要求,守正创新、砥砺前行,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努力推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一要认真组织学习。各县区审计局、局各科室要认真组织学习《两个通报》,提高对审计质量提升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提升审计质量,及时发现和纠正审计质量管理和控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二要深入开展自查。结合《两个通报》对标对表,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梳理本单位存在的审计业务质量方面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到位。三是要扎实开展整改。利用集中学习、“三会一课”等活动,加强对审计法、审计业务工作指引的学习。对审计工作报告、整改情况报告中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进行整改,确保报告机制完善,切实理清审计工作报告、整改情况报告的内容及作用。四要加强研究型审计。充分认清研究型审计的必要性、重要性,强化审前、审中、审后全方位研究,落实《海东市审计局审计分析报告制度》,每个审计项目结束后撰写审计分析报告。在吃透政策的基础上谋思路、定措施、出实招、求突破,不断将“研究型审计”推深落实。
原文链接:http://sjt.qinghai.gov.cn/n140/n341/c703835/content.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