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侯凯审计长对开展研究型审计提出的要求,推动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聚焦主责主业,开展研究型审计,《审计研究》2022年第1期开设研究型审计专题,刊发了《试论研究型审计的国家治理效能》《研究型审计必须聚焦重大现实问题——公共投资审计近年来的探索与思考》《研究型审计的探索和实践——以社会保险基金审计为例》三篇文章,分别从理论和实践效果的角度对研究型审计进行探讨和交流。以下为这三篇文章的观点摘要,供参考。
试论研究型审计的国家治理效能(作者:南京审计大学 晏维龙 庄尚文)
在审计事业的发展历程中,审计署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进审计理念创新、制度变革和技术进步。进入新时代,党中央要求审计发挥常态化“经济体检”作用。“十四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中强调“积极开展研究型审计”。研究型审计注重总结提炼、本质揭示、系统把握、发展应变和价值升华,具有显著的国家治理效能,适应了新时代国家治理的客观需要。
一是研究型审计通过信息保障和知识积累机制提升国家治理效能。大国的治理任务具有多元化、复杂性的特征,并且治理链条较长,政策的有效供给是提升国家治理效能的关键。审计机关充分发挥制度优势,获取了大量、真实、全面、最新的调查数据,在大数据的基础上深入开展研究型审计,通过信息保障和知识积累机制,促进了政策的有效供给。
二是研究型审计通过结果公开和信任增进机制提升国家治理效能。人类进入风险社会以后,公众的政治信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开展研究型审计,获得准确全面的审计结果并向社会有序公开,可以提升社会公众参与国家治理的能力。同时,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降低了审计风险,提升了审计机关自身的可信度和权威性,反过来增进了公众对政府的政治信任。
三是研究型审计通过共性判断和制度改进机制提升国家治理效能。在社会转型期,规则体系本身就不完善,在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实践中如果发现被审计对象出现普遍性的违规行为,则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研究型审计通过判断被审计单位出现的问题是否具有共性,以及从体制机制层面揭示问题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和性质,推动制度改进,从而可以扩张社会生产可能性边界,提升社会福利水平。
为了充分发挥研究型审计的国家治理效能,我们建议:审计机关在开展研究型审计时,理念上要注重合规与绩效的平衡,将研究型审计的新理念和新工作模式贯穿审前、审中和审后阶段,并且注重研究型审计成果在审计系统内的共享,切实提升审计的效率性和效果性。广大审计教学科研机构应围绕研究型审计的治理目标,加强智库建设,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和人才培养。
研究型审计必须聚焦重大现实问题——公共投资审计近年来的探索与思考(作者:审计署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司 许亚)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善和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公共投资审计面临的客观环境和法治条件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必须与时俱进,深入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新业态,把握发展趋势和时代要求。近年来,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司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大现实问题,扎实推进投资审计高质量发展。
一是重新审视新时代公共投资审计。通过研究党中央国务院对投资审计的指示要求,总结投资审计新实践、新经验,借鉴国外审计通行做法,重新定义现代公共投资审计,即不再是过去以财政资金性质和来源为特征的专业审计,而应是对政府主导、参与、投入的,服务于国家战略、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等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具有投资性质的支出进行审计监督。具体包括全部列入财政预算安排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等公共工程建设支出和国有企业投资建设,以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设的涉及国家战略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建设项目支出。
二是明确公共投资审计功能定位。投资审计必须全面依法履行宪法、审计法赋予的法定职能,以及审计署“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责,锚定审计监督重大建设项目建设活动的定位,推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确保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
三是研究并推动公共投资审计制度供给。坚持推动落实公共投资审计实践和理论研究成果的政策法律地位,靠法律的力量加强和完善公共投资审计职责。2021年,推动新修订审计法增加“对其他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的新内容。
四是谋划推进公共投资审计现代化。树牢公共投资审计发展、法治、改革、绩效、绿色五项理念,研究构建公共投资审计理论,探索新技术新方法,培养现代化审计队伍,全面推进投资审计理念、理论、制度、技术方法的现代化进程。
研究型审计的探索和实践——以社会保险基金审计为例(作者:审计署社会保障审计司 文华宜 庄作钦 刘鸿儒 孙小鸿)
审计署社会保障审计司从研究审计对象出发,沿着“政治-政策-项目-资金”路径,围绕“做实”下功夫,将研究型审计理念和思维贯穿计划立项、组织管理、项目实施、报告整改的各环节全过程。文章以社会保险基金审计项目为例,介绍研究型审计的探索实践。
在审计理念上,探索由碎片化的程序型审计向系统深入的研究型审计转变:一是强化政治机关意识,着眼宏观研究“国之大者”,二是理清政策目标,立足长远研究前沿问题,三是围绕资金主线,坚持问题导向揭示风险隐患。
在审计内容上,着力通过调研、试审等抓住重点精准发力。一是开门搞研究,深入基层单位、主管部门,与专家学者交流,多渠道听取群众意见,梳理以前审计掌握情况,全方位多层次加深对审计对象特点和规律的把握,二是坚持试审先行,紧扣目标理清方法路径,三是盯住主要矛盾,突出重点编制工作方案。
在审计组织上,上下联动步调一致推进全国审计一盘棋。一是坚持统分结合、上下穿透,着力形成覆盖中央和地方,贯穿社会保险资金筹集、分配、使用、管理及投资运营等各环节的全链条审计,二是加强过程指导和质量控制,确保审计组生产标准件,三是创新专题核查组织方式,开展“穿透式”审计。
在方式方法上,开展大数据环境下社保审计组织方式创新研究,提出“一个中心、三个平台”的社保大数据审计实施路径,即搭建大数据中心集中审计所需数据资源,搭建大数据分析平台开展集中分析,搭建大数据模型平台汇集审计思路,搭建大数据研究平台提供能力支持。实施中充分发挥大数据审计的靶向和支撑作用,一是制定审计数据标准统一采集全国社会保险数据,二是建立署省两级数据平台破除跨区域分析壁垒,三是紧盯问题特征和改革发展方向开展大数据专题分析。
在结果运用上,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深化改革。一是集思广益研提审计建议,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二是加强对审计结果的分析提炼,揭示主要问题和风险隐患,三是推动专项整治行业突出问题和不正之风,促进完善治理机制,四是压实整改责任,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
原文链接:https://www.audit.gov.cn/n6/n39/n62/c10238120/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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