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督促有关单位认真落实审计整改责任,增强整改刚性约束,近日,沧州新华区委审计委员会出台《审计整改约谈办法(试行)》,切实发挥审计监督建设性作用。
《办法》阐明了约谈的对象、范围、具体情形和程序,将审计整改约谈作为警示、提醒、督促纠正的监督措施,促使被审计单位遵纪守法、规范管理、建立长效机制。
《办法》提出了审计整改约谈具体情形及组织实施程序。对未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成的、整改工作满意度测评结果较差的等六种情形,由审计机关提请启动约谈,在实施约谈3日前,告知约谈对象事由、程序、时间和地点等。约谈后,约谈纪要抄送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及有关部门、单位。
《办法》规定,对约谈对象无故不参加约谈,或者约谈后仍拒不整改、推诿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行为,区委审计办、区审计局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请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和有关部门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办法》的制定,填补了该区审计整改问责机制的空白,将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强化整改落实,有力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原文链接:http://sjt.hebei.gov.cn/h/c/i/354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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