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因办理公务而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等。近年来,在财政财务收支和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差旅费报销存在不少的问题,应引起各部门重视。
一是超标准、超范围报销差旅费。有些单位人员出差时超等级乘坐交通工具,超标准住宿,超支部分仍由单位报销;有的在按标准报销伙食补助费的同时,重复报销出差期间的餐饮费用。
二是弄虚作假,套取差旅费。按照相关规定,工作人员出差时,由所在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的,不再发放市内交通费。但在日常审计中发现部分单位存在单位派车的情况下依然报销市内交通补助的现象;还有的单位虚报出差人数和天数,套取差旅费,利用套取的资金处理单位无法入账的隐形开支或者发放补助。
三是部分单位未履行出差审批程序。工作人员出差前应按规定履行出差审批手续,而在审计中发现,部分单位的出差审批单滞后出差日期,出差审批单是在出差回来报销费用时后补的。
针对以上差旅费报销中存在的问题,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管理:一是加强教育培训、规范差旅费报销流程,从源头上杜绝问题的发生;二是财务人员要认真履行会计职责,对差旅费报销审核时严格把关,从原始凭证审核入手,严把票据审核关,审核各项费用明细是否合规,填报内容是否真实完整,票据签字手续是否完善,发票附件及相关文件是否齐备,对不合规的票据退回拒绝办理,对于超标准、超范围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三是各单位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次数、人数和天数。四是开展以案示警、以案促改,通报曝光违规报销差旅费典型问题,有效增强警示震慑作用。(起草人:付艳 审核人:杨申)
原文链接:http://sjt.henan.gov.cn/2023/05-08/27385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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