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基金和国有企业出资设立基金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立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投资风险,从基金统一管理、加强基金设立论证、规范安排出资来源等10个方面明确了具体管理规定,加强政府和国有企业出资基金管理。
2022年,南通市审计局在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园区运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重点关注了政府和国有企业出资设立基金的运作管理情况。针对审计发现的部分基金投资决策程序不合规、事前尽职调查不充分、事中监管不到位、风险处置不及时、投资效益不高、管理费支付不规范等问题,提出了明确扎口管理部门、强化基金全生命周期管理、完善基金投资管理机制等审计建议。市领导高度重视审计披露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召集相关主管部门专题研究问题整改,要求从体制机制层面堵塞管理漏洞。市基金管委会办公室等主管部门牵头研究并经广泛征求意见,拟定了上述《实施意见》并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实施意见》明确要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各地设立统一扎口管理部门,行使基金重大事项决策职责,对基金投资业务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组建基金专家库,加强基金设立论证;规范基金出资来源,明确不得违规借贷资金用于基金投资;合理确定基金规模与投资范围,设定政府投资基金的返投比例,明确国有企业在单个基金中出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规范基金管理费计提比例,强调了相关禁业管理规定;建立健全覆盖基金投前、投中、投后全流程的相关管理制度,强化日常跟踪监督,常态化开展绩效评价、风险排查、重大投资项目巡访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投资风险。(范俊华)
原文链接:http://jssjt.jiangsu.gov.cn/art/2023/5/17/art_1104_1089560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