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莆田市审计局按照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针对莆田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牵头细化工作,明确责任,继续抓好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
一是被审单位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市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要求各被审计单位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尚未整改到位问题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逐一在会上做整改表态。各被审计单位自觉承担起整改主体责任,把抓好审计整改工作摆上重要议程日程,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对因客观原因整改难度大,深层次剖析原因,找准“病灶”,提出有效措施,明确目标要求、整改完成时限和责任人等,层层压实整改责任。
二是主管部门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各主管部门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举一反三,研究解决本行业、本系统存在的共性问题,通过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推进主管领域内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如:市城市管理局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研究出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代管专户增值收益分配办法,历史上首次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历史收益累计额2.81亿元进行分配,惠及308164户业主。
三是审计部门强化跟踪检查责任。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制定了审计整改督促检查工作管理办法,按照“谁审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整改跟踪检查的责任分工,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对历年查出的问题建立“审计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两个台账,持续跟踪,直至整改到位。将审计查出的典型性、普遍性、苗头性问题列入重大事项督察督办,通过发放督办单、催办函等形式,推动突出问题的有效整改。
截至2023年2月底,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揭示问题105个,整改到位97个,整改率92%。(莆田市审计局 供稿)
原文链接:http://sjt.fujian.gov.cn/zwgk/gzdt/ptdt/202305/t20230515_616943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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