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促进各部门单位内部审计更好发挥作用,近日,江西省审计厅印发《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全省各部门各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工作要求,推动促进落实中央及我省各项决策部署在内部审计工作中落地见效。
《意见》指出,要坚持和加强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细化实化党领导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机制,强化对内部审计工作规划、年度审计计划、审计质量控制、问题整改等重要事项的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把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内部审计工作全过程。
《意见》明确,要聚焦主责主业,科学制定内部审计计划,聚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预算执行和资产负债损益、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情况等方面开展内部审计,切实履职尽责,有效发挥职能作用。
《意见》强调,要严格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管控,将研究思维贯穿于内部审计工作全过程,提升前瞻性,发挥内部审计的建设性作用;强化审计项目立项、审计方案编制、审计现场实施、审计报告出具等环环相扣的全过程实时化质量管控,加强对聘请社会审计机构开展内部审计的质量控制,确保审计成果权威高效运用。
《意见》要求,要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织人事等其他内部监督力量的贯通,推动建立信息共享、成果共用、重要事项共同实施、问题整改问责共同督促落实等工作机制,促进审计成果运用,推动各类内部监督在深化审计成果运用上相向而行、同向发力,促进审计成果高效运用。
《意见》还对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和省内部审计师协会作用,务实推动本行业、协会工作,推进形成工作合力以及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内部审计人员素质等工作进行了明确。(厅内审处)
原文链接:http://audit.jiangxi.gov.cn/art/2023/5/17/art_28581_44634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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