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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关于金渊等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3     来源: 贵州省审计厅     作者:佚名    

  省人民政府决定:

  

  金渊任贵州省财政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

  

  陈应武任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

  

  田艳任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兼任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罗鹏兼任贵州省天然产物研究中心主任;

  

  杨小生、孙超任贵州省天然产物研究中心副主任;

  

  王嶒兼任贵州贵安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杨志伟、吴宏春、吴熙任贵州贵安新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俊峰任遵义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范辉政不再担任贵州省财政厅副厅长职务;

  

  潘路生不再担任贵州省商务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副厅长(副主任)职务;

  

  耿杰不再担任贵州省广播电视局局长职务;

  

  罗俊不再担任贵州医科大学副校长职务;

  

  杨金松不再担任遵义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李德铢、罗鹏、杨小生、孙超在原贵州省中国科学院天然产物化学重点实验室(贵州医科大学天然产物化学重点实验室)所任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免去唐兴伦贵州贵安新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编辑:马圣耘 责编:唐小红

  校审:杜丹 刘丽审发:罗琳

  承办: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处

  


原文链接:http://sjt.guizhou.gov.cn/zwgk/zdlyxx/rsxx/202305/t20230525_798933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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