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审计业务质量,促进审计监督提质增效,市审计局将“完善审计项目后评估制度”纳入《天津市“十四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围绕项目计划管理、落实依法审计、审计质量控制、遵守廉政纪律、评估结果运用等方面,聚焦重点、健全机制、推动实施,系统扎实推进审计项目后评估工作。
一是建立审计项目总结讲评机制。审计项目结束后,项目实施处室组织召开总结讲评会,每位参审人员结合自身在项目中的职责分工,总结经验教训、查找能力短板、分享工作体会。部门负责人或审计组组长通过复盘整个审计过程,对审计项目组织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参审人员的表现进行具体点评,并针对优化组织方式、调整审计思路、改进技术手段、搞好审计立项等提出意见。
二是将后评估纳入审计业务会程序。召开审计业务会时,审计组从落实审计目标、审前调查和研究、聚焦重点事项、组织方式和技术方法等方面,对审计项目进行总结评估,并汇报经验体会、缺点不足及改进措施。业务会完成审计报告审议后,由局领导、职能处室和公职律师从问题总体质量和数量、审计处理处罚意见质量、审计评价质量、审计建议质量等4方面,对审计项目进行打分。
三是建立健全后评估指标体系。制定《天津市审计局审计业务考评指标(试行)》,围绕审计项目计划执行、项目管理、质量控制、成果利用等方面,设置6类加分项和4类减分项共计16项评分指标,细化审计业务考核评价体系,为审计项目后评估工作提供具体标准,确保评估结果可量化、可分析、可比较。项目考评得分作为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的重要参考。
四是完善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工作机制。成立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委员会,由主要领导同志担任委员会主任,负责研究部署全市审计机关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工作,评估和追究审计业务质量责任。有计划组织实施对本级业务部门和下级审计机关的审计质量检查,对依法审计程序遵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重大质量问题进行追责问责。
五是强化廉政监督事后回访。严格落实审计项目廉政回访制度,采取当面听取意见、电话或函询等方式,向被审计单位了解审计人员工作作风和遵守廉洁纪律等方面的情况,听取被审计单位意见建议。
六是深化审计项目后评估结果运用。印发《关于建立审计项目后“三个一”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构建审计项目后“三个一”工作机制,统筹后评估结果与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开一次分析会,由审计组与被审计单位深入分析问题原因;上一堂培训课,审计组对被审计单位内审人员培训,促进举一反三,避免再次发生类似问题;推动建立完善一套内审内控措施,提升被审计单位管理水平。通过国家审计与单位内部审计有效衔接,明确流程职责、完善管控机制、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推动履行审计职责,提升监督成效。
原文链接:http://sj.tj.gov.cn/xwdt_146/sjdt/202306/t20230605_62680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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