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为加快推动鹤壁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服务保障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建设,鹤壁市审计局通过“四制”加强审计项目管理,全面提升审计质量,推动审计工作科学、有序、高效运行。
一是实行限时办结承诺制。要求各业务科室根据审计项目限时办结的相关规定和审计项目计划安排,签订审计项目现场实施阶段限时办结承诺书,明确现场实施起止时间和责任人,切实提高审计项目执行效率。
二是实行温馨提醒制。在审计项目现场实施阶段结束前5个工作日向业务科室发放提醒函,督促审计组加快进度,倒排工期,确保审计项目按时完成。
三是实行进度通报制。对审计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每月10日前对各业务科室年度审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通报,及时跟踪科室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审计项目全程可控、各项目按期完成。
四是实行成果(报表)上报制。各业务科室每月按时报送审计项目执行进度、统计报表,如实反映审计成果,为“一果多用”打下坚实基础,全面提高审计工作效能。
下一步,鹤壁市审计局将持续推动审计项目执行具体化、规范化、制度化,不断强化审计责任,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提升审计监督成效。(起草人:李东朝 审核人:于航)
原文链接:http://sjt.henan.gov.cn/2023/06-16/27623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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