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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出台《关于深入开展乡村振兴审计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3-06-18     来源: 山东省审计厅     作者:佚名    

  近日,青岛市审计局出台《关于深入开展乡村振兴审计的指导意见》,锚定“走在前、开新局”,坚持上下一盘棋,着力发挥审计在乡村振兴中的保障和监督作用,推动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先行区。

  意见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乡村振兴审计目标任务和要求,以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在推进粮食和农产品稳产保供、高标准农田建设、种业振兴、乡村发展、农民增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示范区建设、科技强农、农村改革、乡村建设提升等方面,加大审计监督力度,促进健全完善体制机制,保障资金安全和项目规范运行。

  意见强调,要科学谋划审计计划,做实立项调研,找准审计切入点和着力点,突出项目“可审性”。推动重点任务审计全覆盖,逐步实现对乡村振兴重点资金、重点项目、重点行业审计全覆盖,并实现涉农领域预算执行、财政财务收支、经济责任等审计协同贯通。坚决揭露“小微”腐败和作风不实问题,对侵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违法、领导干部失职渎职等突出问题“零容忍”,促进健全涉农领域反腐治乱长效机制。

  意见要求,做实研究型审计,建立研究团队和项目库,做好审后评估。坚持走科技强审之路,通过数字赋能、科技赋能,加快推动乡村振兴审计思维方式、工作方式和管理模式转变,切实提高审计质效。压实整改督导,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施动态调度,适时组织开展整改“回头看”,对普遍性、共性问题,推动农业主管部门健全制度机制,切实发挥行业主管作用。

  


原文链接:http://audit.shandong.gov.cn/art/2023/6/13/art_89372_103511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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