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常州市政府采纳审计建议,以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修订出台《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近期,常州市审计局在对近三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进行审计时指出,常州市在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和政策措施落实方面还存在市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尚未修订的问题,审计建议应尽快修订出台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常州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建议,及时推动出台上述文件。文件涵盖了五大类责任,包括指导监督、立法和监督、主体责任、司法和驻常相关单位责任,涉及政府办等48个部门单位,并要求各部门和单位要主动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严格按照责任清单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常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还印发了《关于印发常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十大专项行动工作计划》,该市生态环境局、财政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作为上述文件的配套政策,规范项目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
原文链接:http://jssjt.jiangsu.gov.cn/art/2023/6/16/art_1104_109251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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