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通过“+数字”“+质效”“+协同”,全面落实以“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为总体格局的审计“下半篇文章”,以高质量审计整改助力浙江“重要窗口”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数字”,运用浙江审计整改一体化智能管理系统,推动实现审计发现问题的全面整改。浙江省建成审计整改一体化智能管理系统,通过审计系统上下、审计机关内外“纵横贯通”,解决审计整改长期存在的无法掌握整改全貌、无法实时追踪整改进展、重复多头报送整改资料、审计整改成效综合利用效率低等问题,通过“四个化”促进整改业务提质增效。“信息化”重构业务流程。全链条梳理重塑审计整改业务,再造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督促、跟踪销号流程,审计机关人员线上将审计发现问题推送给被审计单位、线上完成整改销号审核,被审计单位人员线上查看审计发现问题、线上完成审计整改情况报送等。“数字化”强化跟踪督促。设置“红黄灯”对审计机关、被审计单位的逾期、临期行为进行提醒,设置“审计全量问题库”和“审计综合报告”全面掌握全量问题整改情况和同步项目整改情况,面上、条上、点上全方位跟踪督促整改进度。“一体化”贯通内外上下。实现省市县三级整改信息全面贯通,数据资源共建共享,系统已归集历年全省审计项目1万余个,已推动11余万个问题完成整改,并实现近3万个问题的办结销号。“智能化”构筑智慧蓝图。通过项目维度、问题维度、成果维度3个维度,自动分析推送频发问题、自动抓取开展风险研判、自动识别查找热点关注,综合展示各级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督促。
“+质效”,运用党政机关整体智治应用,推动实现重大审计问题的专项整改。2021年以来,省审计厅党组坚决扛起“七张问题清单”重大审计问题清单主管单位责任,通过有序推进重大审计问题清单建设工作、压实各市、县(市、区)主动发现问题和整改责任,形成抓党建、促落实的工作合力。有序推进清单建设工作。省审计厅“专班化”开展重大审计问题的专项整改,组建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重大审计问题清单建设工作专班,研发上线重大审计问题清单“驾驶舱”等应用场景,研讨建立重大审计问题工作机制和指数评价等多项机制,研究商定问题确定、整改销号认定、示范案例选定等。截至2023年6月底,全省重大审计问题清单已入库问题已超过3000个,其中省级清单问题344个。压实各市、县(市、区)主动发现问题和整改责任。各地党委、政府在“七张问题清单”工作总机制引领下,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整改工作责任链;自2023年被纳入全省综合考核体系以来,更加扣紧压实工作责任链条,更好形成了责任落实闭环、整改工作闭环、问题管控闭环“3个闭环”。强化示范引领,推动“问题清单”转化为“成效清单”。省审计厅梳理汇总2021年以来各地各部门聚焦重点难点,推动重大水利项目推进缓慢、耕地“两非”等一批重大、历史遗留问题整改落实的经验做法,以重点问题深入整改引领全面整改推进,营造了各地比学赶超抓整改的浓厚氛围。
“+协同”,“督查+督促+督办”推动实现重点督办的整改闭环。浙江省各级审计机关通过对审计发现问题督查、督办、督促3个“督”,对审计整改不力行为实行警示、约谈、问责“三部曲”,持续加大重点督办任务实现闭环。下发督办函予以警示。每年就上一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全省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报告的整改落实情况,向涉及的省级有关单位、市县党委政府发放审计整改督办函、审计整改清单,代拟审计整改报告。落实约谈制度。建立健全审计机关直接或提请其他监督主体约谈整改不力的问题责任单位、审计机关提请相关部门对不同情形问题按规定追责问责、审计机关发现不属于审计法定职权范围的问题按规定移送相应单位等3项机制,并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对整改明显滞后或存在重大问题的责任单位下发约谈通知;宁波、温州、湖州、衢州多地落实约谈制度,对整改不及时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由市委领导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给予党内警告等处分。定期跟踪问责情况。加大对工作报告和审计移送事项涉及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的跟踪力度,通过整改系统成果录入模块跟踪督促各移送事项的处理结果;同时加大公开力度,每年定期对移送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处理情况进行公告,进一步在社会范围内形成震慑作用。(陈钦婵)
原文链接:https://www.audit.gov.cn/n4/n20/n524/c10338750/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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