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建审理委员会
安徽省审计厅出台审理委员会工作办法,进一步加强审计业务质量管理,优化审理复核工作机制。省审计厅设立审理委员会,作为审计业务质量控制的议事机构,负责组织拟订审计业务质量管理制度,召开审理委员会会议,开展审计业务质量控制研究、审计疑难问题研讨等审计质量管理工作,重点是对审计报告等审计结果文书在完成审理后、提交审计业务会议审定前进行集体审议,强化质量管控,提升报告质量。审理委员会会议对审计结果文书、被审计对象反馈意见以及审计组采纳意见、审计项目复核审理意见等内容进行集体审议。对于审计报告反映的疑难问题、经济责任审计界定被审计领导干部直接责任问题、与被审计对象存在争议问题、与审理意见存在分歧等事项,审计组应以重要事项清单形式提请会议重点关注。
开展省属高校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
山东省审计厅派出3个审计组,对山东建筑大学等3所高校主要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聚焦高校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重点关注“双高”和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思政课建设、招生与就业等方针政策落实情况,高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制定执行、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管理、人才引进和管理服务等重要政策措施的效果情况,重大项目、重大资产、合作办学管理等“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情况,收费和代收费、债务管理等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情况,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揭示“双高”和应用型本科高效建设推进缓慢,学生就业政策落实不力、就业数据造假、创业教育流于形式,重复申报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假冒冲抵及转化率低,决策失当造成师生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受损、拖欠民营企业工程款、售后回租等形成“隐性债务”等问题,推动行业整改,为省属高校高质量发展贡献审计智慧。
持续跟踪审计整改全过程
青海省审计厅持续跟踪2022年全省住房公积金和房屋维修基金审计项目整改全过程,把审计监督跟进到民生项目最末端、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按照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三种问题类型,要求被审计单位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和计划,持续跟踪督促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现阶段已完成住房公积金和房屋维修基金整改整改23项、正在整改3项、持续整改6项。审计结束后定期联系被审计单位,在掌握整改情况的同时帮助被审计单位深刻剖析问题原因、查找制度漏洞、建立健全制度机制。针对维修基金归集难、使用难的问题,督促被审计单位与不动产登记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将缴纳维修资金作为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前置条件,并开通线上缴存程序,提升维修基金缴存效率。
探索审计预警新模式
青岛市审计局向全市市直部门(单位)寄送《致市直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同志的一封信》,主动发挥审计预警作用,服务被审计单位。《一封信》坚持预警为先、预防为主的原则,将近年来在全市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常见问题进行整理汇总,并根据问题种类进行梳理,梳理出涉及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等10个方面的41项常见问题,提醒各部门单位对照问题开展检查,主动自查自纠,及时堵塞漏洞,健全相关制度,提前防范类似问题的发生。结合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要求,听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意见建议,与被审计单位开展座谈交流,深入了解各部门单位具体情况,《一封信》中有针对性地提出增强履行经济责任主动性、提升部门单位治理能力、压实整改责任等建议,助力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经济责任风险防范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更好地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策划编辑:赵方
原文链接:https://www.audit.gov.cn/n4/n20/n524/c10337772/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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