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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内部审计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31     来源: 浙江省审计厅     作者:佚名    

   省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相关社会团体、民主党派,省属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各设区市审计局:

   为全面、准确、完整掌握内部审计机构、人员基本情况和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做好新形势下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工作,根据《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印发内部审计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审办内审发〔2020〕104 号)以及《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 年度内部审计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审办内审发〔2022〕10 号)要求,结合浙江省实际,省审计厅特组织开展2021 年度内部审计统计调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统计范围为全省范围内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包括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等(以下统称单位)。此外,还需统计本地区民营企业和乡镇内部审计工作基本情况。驻各地方的中央单位、中央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不在此次统计范围之内。

   二、报送要求

   (一)各设区市内部审计统计调查工作由当地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指导监督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确定依法属于本级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名录,及时通知各单位开展统计工作,审核各单位报送的《单位及内部审计机构基本情况表》(内审统01表)、《单位内部审计业务情况表》(内审统02 表),汇总后填写《内部审计统计综合表》(内审统03 表)报送省审计厅。

   (二)各设区市内部审计协会负责对民营企业和乡镇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和内部审计协会基本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后填写《内部审计统计综合表——民营、乡镇》以及《浙江省2021 年内部审计协会基本情况调查表》报送省审计厅。

   (三)省级相关单位填写内审统01 表、内审统02 表,包括汇总所有下属单位数据一并报送省审计厅。

   三、报送时间

   (一)各设区市审计局及省级各相关单位请于3 月15 日前将2021 年度数据收集整理后进行上报。

   (二)如需电子版统计相关文件及表格,可自行登录省审计厅官方网站—— 内部审计—— 内审天地板块进行下载

   (http://sjt.zj.gov.cn/col/col1453930/index.html),统计报表纸质件须加盖公章,电子件发至电子邮箱:nsxh1804@163.com。

   联系人:省审计厅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处,何志方;电话:0571—87051804;邮编:310007;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555 号。

  

  

   附件:

   1.《单位及内部审计机构基本情况表》(内审统01 表)

   2.《单位内部审计业务情况表》(内审统02 表)

   3.《内部审计统计综合表》(内审统03 表)

   4.《内部审计统计综合表——民营、乡镇》

   5.《浙江省2021 年内部审计协会基本情况调查表》

   附件5 内部审计协会基本情况年度调查表.wps

   附件4《内部审计统计综合表——民营、乡镇》.et

   附件3《内部审计统计综合表》(内审统03表).et

   附件2《单位内部审计业务情况表》(内审统02表).et

   附件1_单位及内部审计机构基本情况表.xls

   内部审计统计调查制度.doc

   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审计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pdf

  

  


原文链接:http://sjt.zj.gov.cn/art/2022/3/10/art_1320653_589002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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