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docx
新华社北京6月9日电(记者 沐铁城、彭韵佳)针对医保基金监管现实中面临的突出难点问题,日前发布的《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提出一系列具体举措,目的是要严监管、出重拳,织牢织密医保基金监管网,绝不让医保基金成为“唐僧肉”……这是记者9日从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获悉的。
意见明确,加大医保基金监管执法力度,切实落实各方监管责任,加强基金监管能力建设,综合运用多种监管方式,不断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加快构建权责明晰、严密有力、安全规范、法治高效的医保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体系。
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颜清辉介绍,国家医保局将从以下四个方面进一步落实意见要求:
一是推进智能监控做实做细。研究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智能审核和监控的通知》,在2023年底前实现智能监管子系统覆盖所有的统筹区,对医保结算数据开展全面智能审核,初步实现全国智能监控“一张网”,结合大数据应用试点工作,构建事前提醒、事中预警、事后监控的全流程监督管理的基金安全技术防线。
二是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在系统总结《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基础上,研究条例的实施细则,对其中一些原则性、授权性规定进一步细化,增强可操作性,推动基金监管执法依据更加健全,确保依法履职,维护基金安全。
三是用好医保基金监管综合评价制度。紧紧围绕意见确定的各项重点任务,进一步完善基金监管综合评价制度,压紧压实各级医保部门基金监管主体责任,促进构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有效发挥综合评价的“指挥棒”作用。
四是加强政策宣传。用好用活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对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反面典型,要严厉惩处,及时公开曝光,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对于合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先进典型,要加大正面宣传,发挥正向激励作用等。
原文链接:http://jssjt.jiangsu.gov.cn/art/2023/6/21/art_84864_109304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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