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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审计厅关于开展2020至2022年全国内部审计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9     来源: 广东省审计厅     作者:佚名    

  省直各单位,各地级以上市审计局:

  为了总结表彰2020至2022年我省内部审计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展现新时代内部审计工作创新发展的新风貌,推动我省内部审计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关于开展2020至2022年全国内部审计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以下简称“双先”)评选表彰工作的部署安排,现就做好我省推选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双先”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意义

  “双先”评选是列入《全国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目录》的一项全国性表彰工作。参评“双先”是展现我省内部审计高质量发展成果,内部审计工作者认真履责、开拓进取、奉献担当良好形象的难得机会。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双先”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意义,并以此为契机,全面总结近年来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先进经验,为推动内部审计工作深化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二、坚持好中选优,积极开展推荐工作

  省直各单位、各地级以上市审计局要加强对“双先”评选表彰活动的宣传,认真按照“双先”评选范围、评选条件及有关要求积极开展推荐工作。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程序,注重面向基层、面向一线,深入了解情况,充分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不能只凭印象、凭经验推荐。要严格把关,好中选优,通过严肃认真的推荐审核,真正将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公认的内部审计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出来,使推荐活动起到表扬先进、典型引路的作用。

  三、确保工作质量,按要求报送推荐材料

  省直各单位、未分配名额的其他全国性单位(民营、合资和外商独资企业等非公经济组织,注册地在广东)可按评选条件直接向省审计厅推荐1个先进集体或1名先进工作者。

  各地级以上市审计局按所辖地区近3年来内部审计机构、人员(不含政府机关单位)统计数量和工作开展情况分配名额,择优向省审计厅推荐(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2)。

  请省直各单位、未分配名额的其他全国性单位、各地级以上市审计局于2023年7月25日前将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2020至2022年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的综合性总结材料(纸质件一式1份,字数不限)、《全国内部审计先进集体登记表》《全国内部审计先进工作者登记表》(纸质件一式2份)和推荐的全国内部审计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事迹材料(纸质件一式1份)寄送省审计厅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处,电子件同时发至sjt_fys538@gd.gov.cn邮箱。推荐材料未加盖单位公章或逾期报送(以寄送邮戳日期为准)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冯颖思

  电 话:020-87078553

  地 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361号广东省审计厅2014室

  邮政编码:510630

  附件:1.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关于开展2020至2022年全国内部审计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见下文)

  2.各地区“双先”推荐名额分配表(点击下载)

  广东省审计厅

  2023年6月30日

  

  附件1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关于开展2020至2022年内部审计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人民团体,中央有关直属企业、事业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部审计(师)协会,有关省级审计机关:

  内部审计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是列入《全国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目录》的一项全国性表彰工作。为了总结表彰近年来我国内部审计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展现新时代内部审计工作的新风貌,推动内部审计事业的健康发展,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以下简称“中内协”)决定于2023年开展2020至2022年内部审计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以下简称“双先”)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评选的时间范围:2020至2022年度。

  表彰活动面向全国各单位(含民营、合资和外商独资企业等非公经济组织)设立的内部审计机构,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的人员(本通知特别说明不能参评的除外)。

  二、评选条件

  (一)内部审计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等审计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所在单位制定、实施了较为完善的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和审计工作手册。

  2.坚持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内部审计机构健全,独立性较强,人员配备合理。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内部审计工作,并定期听取审计工作情况汇报,督促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审计成果得到充分利用。

  3.内部审计工作能够聚焦主责主业,积极探索构建以风险为导向、以控制为主线、以治理为目标、以增值为目的的现代内部审计模式,在促进单位依法经营、完善内控、防范风险、提高效益、严肃财经纪律和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取得突出成绩。

  4.在数字化转型、科技强审等方面创新内部审计方式方法,并取得较好的效果与业绩。

  5.内部审计质量得到不断提升,积极探索质量评估工作,3年来内部审计工作未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6.拥有一支胜任审计工作需要的内部审计队伍,并积极参加各级审计机关、内部审计协会组织的活动,按照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积极组织内部审计人员接受后续教育。

  7.所在单位或下级单位,近3年来未发生重大经济违法案件或重大风险事件。

  (二)内部审计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政治理论,有较高的政策水平。

  2.热爱内部审计事业,工作积极,忠于职守,开拓进取,并取得突出成绩。积极树立科学审计理念,勇于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努力完成各项审计工作任务,在审计中能够发现、揭示重大经济违法违规案件或重大风险事件及线索。

  3.重视学习审计业务,积极参加后续教育,有较强的业务能力。

  4.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团结同志,作风正派。

  5.在评选的时间范围内连续从事内部审计工作不少于2年。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双先”评选表彰工作的领导,保证活动顺利开展,中内协成立“双先”评选表彰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内协‘双先’评审委员会”或“评审委员会”),主任由协会会长担任,副主任由秘书长担任,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中内协秘书处,协会副秘书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中内协“双先”评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将加强对“双先”评选表彰工作的统一组织领导,充分调动各地区、各系统、各单位的参与积极性,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严把“双先”质量关,确保能够把工作业绩突出、思想作风过硬、领导满意、群众认可的内部审计先进典型评选出来。

  四、表彰名额

  本次评选表彰依据2020至2022年各省级行政区域内和各中央单位(含下属单位)内部审计机构、人员统计数量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名额分配。各地区和各中央单位的具体分配名额,由中内协“双先”评审委员会另行通知。

  未分配名额的中央单位,可按评选条件直接向中内协“双先”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报送1个先进集体或1名先进工作者候选对象,由评审委员会进行遴选。

  五、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遴选和申报阶段。

  由各地区、单位完成遴选和材料申报工作。其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部审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级协会)负责本地区(原则上不含中央单位在当地的下属单位)的遴选推荐工作;没有省级协会的或省级协会无法独立承担组织遴选申报工作的,由中内协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厅(局)(以下简称省级审计机关)负责本地区的遴选推荐工作。分配名额的中央单位,由总部在本系统范围内组织遴选和申报。未分配名额的中央单位,直接向中内协“双先”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申报候选对象。未分配名额的其他全国性单位,可按评选条件向注册地所在地区的省级协会或省级审计机关推荐候选对象。

  各地区、各单位于2023年10月11日前,将相关材料报“双先”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件至zonghe@ciia.com.cn)。相关材料包括:

  1.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2020-2022年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的综合性总结材料(一式1份,字数不限);

  2.内部审计先进集体登记表、内部审计先进工作者登记表(一式2份,格式电子版在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网站www.ciia.com.cn“会员服务”栏目下载);

  3.推荐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事迹材料一式1份。事迹材料内容要实事求是,翔实具体,字数控制在3000字左右。

  (二)审核阶段。

  2023年10月中旬至10月底,中内协“双先”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汇总、收集、整理各项申报材料,完成初审工作,向评审委员会提交初审结果,由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核,并征求审计署等有关单位意见。

  (三)公示与表彰名单确定阶段。

  2023年11月上旬,经中内协“双先”评审委员会审核后,对拟表彰名单在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网站(www.ciia.com.cn)和公众微信号(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上进行公示。

  2023年11月下旬,中内协“双先”评审委员会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最终表彰名单,发出表彰决定。

  (四)表彰阶段。

  2023年12月上旬,中内协召开内部审计“双先”表彰大会,向内部审计先进集体颁发奖状和奖牌,向先进工作者颁发证书和奖章,宣传交流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事迹。

  六、有关要求

  (一)参与推荐、遴选和申报的单位要以“双先”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总结近年来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先进经验,掌握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内部审计发展的翔实情况。遴选和申报的组织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好中选优。组织单位应成立“双先”评选表彰工作评审委员会,积极组织好本地区、本系统的遴选、申报工作,要以评选条件为依据开展遴选和申报工作,不能凭印象、凭经验。通过严肃认真的评选审核,真正将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大家公认的内部审计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遴选出来,使评选活动起到表扬先进、典型引路的作用。

  (二)拟推荐、申报“双先”的候选对象所在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评选程序,要充分听取本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被审计对象等有关方面的意见,深入了解情况后再确定候选名单,在所在单位公示后进行推荐或申报。

  中央单位,省级协会、省级审计机关遴选出的“双先”候选对象在向中内协“双先”评审委员会正式申报前,应选择恰当方式再次进行公示,并将公示方式、结果等公示情况书面报告加盖单位(向中内协申报的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章后报告中内协;省级协会在公示前还应当先征求省级审计机关的意见,并将审计机关意见一并上报。

  (三)本次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注重面向基层、面向一线,有行政级别的单位,副厅(司局)级(或相当于)及以上的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不参评;处级干部申报先进工作者从严掌握,中内协“双先”评审委员会将按原则上不超过评选先进工作者总数的20%加以控制。

  (四)根据《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国评组发〔2022〕3号)的相关规定,各级党委、政府或党政机关的内设审计机构不能参加本次内部审计先进集体的评选,公务员身份的内部审计人员不能参加本次内部审计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分配给党政机关的名额只能用于所属非党政机关的单位内设的内部审计机构、非公务员的内部审计人员。

  (五)中央单位在地方的下属单位及其内部审计人员,原则上应由中央单位进行申报。

  (六)任何单位不得通过不同渠道分别申报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已申报为先进集体的,不得从该集体中遴选先进工作者,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

  (七)内部审计先进集体登记表、内部审计先进工作者登记表必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不得以内部审计机构公章代替。

  七、联系方式

  中内协“双先”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方式如下:

  联 系 人:薛驰宇 臧伊杰 李云頔

  联系电话:010-82199840/58/53

  传 真:010-82199876

  电子邮箱:zonghe@ciia.com.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北京友谊宾馆嘉宾楼

  邮政编码:100873

  中内协网址:www.ciia.com.cn

  附件:1.内部审计先进集体登记表(点击下载)

  2.内部审计先进工作者登记表(点击下载)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

  2023年6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gdaudit.gd.gov.cn/tzgg/content/post_42103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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