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自治区审计厅坚持将审计“下半篇文章”与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一体推进,通过建章立制、开展督查、协同贯通,形成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的审计整改格局,进一步推进新时代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建章立制,全面整改有深度
把审计“上半篇文章”和整改“下半篇文章”统筹起来考虑,在立项、实施、报告、建议等环节对审计整改预先研究,把能不能改、怎么改、如何评估提前想清楚,注重从源头上规范审计整改,印发《关于加强审计实施方案质量控制的通知》,前移质量关口;将审计整改问题清单纳入审计报告附件管理,由审计整改专门机构对整改类型划分、整改要求制定等进行审核把关,加强处理意见和审计建议的复核审理力度,有的放矢推动精准整改。印发《自治区审计厅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标准认定办法(试行)》,将审计查出问题分为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三种类型,分别明确认定标准、认定依据,坚持依法依规、分类管理,提高审计整改的标准化和操作性。全面梳理2018年以来审计署、审计厅审计查出问题,区分审计报告、综合报告、审计专报等不同文书载体,建立分级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台账,按季度更新台账,审核提交销号的问题,并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通报,督促责任单位积极履行审计整改督促检查责任。
二、开展督查,专项整改有精度
围绕重大政策落实和服务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审计整改“三必督”。即:中央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支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必督、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必督;自治区党委、政府关注重点内容整改情况必督。按照“见人见事见物”原则,厅领导亲自带队,实地督查整改情况,对2021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产业帮扶政策落实和资金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深入分析问题整改现状、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建议,形成整改督查报告,持续深入推进审计查出问题一项一项整改,一件一件销号,确保审计整改见真章、有实效。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自治区效能目标管理考核事项,围绕被审计单位履行审计整改责任情况和审计整改工作推进情况等,对各市县区、自治区本级各部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考核,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地。
三、协同贯通,重点督办有力度
对个别整改推进不到位的单位,由自治区人大、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自治区审计厅联合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调研、督查工作,听取有关单位整改中存在的困难,提出对策建议,齐心协力推动整改任务高质量完成,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各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落细。对整改督查中发现的不及时整改问题,视情况出具《整改意见函》,并抄送主管部门、纪委监委、巡视巡察等部门,推进协同贯通机制落实。三是制定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审计工作方案,选取自治区财政管理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2个方面的5家被审计单位对整改情况进行审计,重点揭示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综合督查处 赵晖)
原文链接:https://sjt.nx.gov.cn/sjzx/jgdt/202306/t20230628_41626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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