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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审计推动完善乡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

发布时间:2022-08-31     来源: 浙江省审计厅     作者:佚名    

  近期,三门县人民政府出台《三门县完善乡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实施方案》,对乡镇(街道)财政体制分成进行优化调整,进一步理顺和规范县乡两级财政分配关系,加大对乡镇(街道)的支持力度,切实增强乡镇(街道)财政保障能力。

  近年来,三门县审计局持续关注乡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情况,针对审计发现的财政管理体制与财权事权不匹配、财政预决算支出差异较大等问题,提出了完善乡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激发乡镇(街道)发展活力、推进县乡两级财政和经济良性运行等建议。三门县人民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出台了上述《方案》。

  《方案》明确,按照“权责一致、保障有力、监管到位、促进发展”的总体要求,完善乡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合理划分乡镇(街道)财政收支范围,加强乡镇(街道)财政管理,确保基层政府正常运转和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方案》规定,乡镇(街道)实行“核定收支、划分类型、超收分成、欠收赔补”的财政管理体制,对正常运转经费、均衡性转移支付、促发展奖励基金以及资源(资产)交易收益分成等具体内容进行明确,并将全县10个乡镇(街道)分为五类进行管理,实现财力均衡发展。

  《方案》强调,建立健全乡镇(街道)财力增长激励机制与财政绩效评价机制,对实现财政综合收支平衡且财政体制收入增幅明显的乡镇(街道)给予分类奖励,充分发挥财政体制的激励引导作用,促进乡镇(街道)积极发展经济、培植财源,不断壮大可用财力。(李国利)

  

  


原文链接:http://sjt.zj.gov.cn/art/2022/8/26/art_1320652_589009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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