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塔城地区审计局认真落实审计署关于“投资审计转型”和“研究型审计”的有关要求,采取多项措施,积极推动投资审计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依法审计,不断规范投资审计行为。在确定项目审计范围时,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审计法》、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的规定依法确定投资审计的监督范围,彻底杜绝“以审代结”或“变相以审代结”,在审计法定职权内开展投资项目审计,切实防止投资审计领域出现的“不到位”和“越位问题”。
二是围绕中心大局,扎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在制定年度投资审计计划时,紧紧围绕地委行署实施的重大项目和社会关注的重大民生工程,开展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审计,切实履行投资审计监督职责。在项目审计过程中,重点关注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建设管理、投资绩效等方面,由单一造价审计向全面审计的转变,不断提升投资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
三是创新方式方法,推进审计工作提质增效。按照研究型审计的要求,将研究性思维贯穿到审计全过程,研究创新审计方式方法,积极探索新技术、新方法在投资审计中的利用,提升投资审计监督质效。
四是加强成果运用,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投资审计项目结束后,按照《关于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长效机制的通知》要求,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促使被审计单位压实整改责任,加快整改进度,切实保证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真正发挥投资审计的监督效力。
原文链接:http://sjt.xinjiang.gov.cn/sjt/dxdt/202307/ec2edbab11cd471d987fa0e9698c920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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