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六届中共南平市委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我市《关于建立健全南平市乡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印发。该文件为全省首个关于乡镇领导干部评价指标体系的《实施意见》,对于推动乡镇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具有导向作用。
《实施意见》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意见》为依据,以审计厅制定的评价指标体系为指导,围绕乡镇领导干部权力运行,从总体要求、审计评价主要内容、工作保障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措施。
南平市乡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由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监管及法律执行、资金项目管理绩效、奖惩4个方面组成,共设置了10项具体指标,19个具体审计事项。第一个方面,着眼目标导向。重点考核约束性指标、资源环境目标任务考核指标、环武夷山国家公园保护发展带特色指标3项指标完成情况。第二个方面,着眼问题导向。重点考核生态文明制度贯彻落实,耕地、水、森林资源监督管理责任履行,资源环境相关法律法规执行3项指标情况。第三个方面,着眼绩效导向。重点考核资金使用合规性、项目建设效益性2项指标情况。第四个方面,着眼奖惩导向。实行资源环境奖惩激励情况评价,重点考核特色创新及指标改善、特定负面事项强制评价2项指标情况。
《实施意见》制定过程中充分征求了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各乡镇街道以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意见建议,共收到反馈意见134条,其中采纳74条,未采纳的均已解释说明并取得一致意见。全面开展项目测评,运用评价指标体系对2018年以来全市开展的52个审计项目进行评价测试,评价结果符合实际情况,达到预期效果。
《实施意见》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推动资源环境审计工作走深走实。评价指标体系是一份卷子,能够为乡镇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精准亮明“分数”,激励、引导乡镇领导干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履行责任,推进南平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南平市审计局供稿)
原文链接:http://sjt.fujian.gov.cn/zwgk/gzdt/npdt/202307/t20230710_620282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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