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审理复核工作机制
安徽省审计厅出台审理委员会工作办法,进一步加强审计业务质量管理,优化审理复核工作机制。省审计厅设立审理委员会,作为审计业务质量控制的议事机构,负责组织拟订审计业务质量管理制度,召开审理委员会会议,开展审计业务质量控制研究、审计疑难问题研讨等审计质量管理工作,重点是对审计报告等审计结果文书在完成审理后、提交审计业务会议审定前进行集体审议,强化质量管控,提升报告质量。审理委员会会议对审计结果文书、被审计对象反馈意见以及审计组采纳意见、审计项目复核审理意见等内容进行集体审议。对于审计报告反映的疑难问题、经济责任审计界定被审计领导干部直接责任问题、与被审计对象存在争议问题、与审理意见存在分歧等事项,审计组应以重要事项清单形式提请会议重点关注。
开展省属高校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
山东省审计厅派出3个审计组,对3所高校主要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聚焦高校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重点关注“双高”和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思政课建设、招生与就业等方针政策落实情况,高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制定执行、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管理、人才引进和管理服务等重要政策措施的效果情况,重大项目、重大资产、合作办学管理等“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情况,收费和代收费、债务管理等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情况,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揭示“双高”和应用型本科高效建设推进缓慢,学生就业政策落实不力、就业数据造假、创业教育流于形式,重复申报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假冒冲抵及转化率低,决策失当造成师生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受损、拖欠民营企业工程款、售后回租等形成“隐性债务”等问题,推动行业整改,为省属高校高质量发展贡献审计智慧。
持续跟踪审计整改全过程
青海省审计厅持续跟踪2022年全省住房公积金和房屋维修基金审计项目整改全过程,把审计监督跟进到民生项目最末端、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按照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三种问题类型,要求被审计单位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和计划,持续跟踪督促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现阶段已完成住房公积金和房屋维修基金整改23项、正在整改3项、持续整改6项。审计结束后定期联系被审计单位,在掌握整改情况的同时帮助被审计单位深刻剖析问题原因、查找制度漏洞、建立健全制度机制。针对维修基金归集难、使用难的问题,督促被审计单位与不动产登记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将缴纳维修资金作为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前置条件,并开通线上缴存程序,提升维修基金缴存效率。
助力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效益提升
宁夏回族自治区审计厅开展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预算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聚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管理、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等,促进资金效益提升。关注资金预算管理,研究制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及时明确政策目标、部门职责分工、资金用途和分配方法、资金申报审批等内容。关注资金支出项目,深入银川市、石嘴山市等辖区乡镇、街道及社区,检查是否结合实际研究确定补助资金支出项目等。关注资金绩效评价,检查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是否对补助资金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等,积极推动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资金使用单位举一反三,健全长效机制,有效提升补助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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