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审计局与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巡察办联合出台“纪巡审”贯通协同措施,进一步推进三类监督系统集成、配合高效。
一是建立日常沟通协调机制。压实三方责任,明确分管领导、确定相应内设机构负责联系协调具体事宜。对信息共享、人员抽调、问题共商、线索查证等重要事项,可由“纪巡审”三方提议召开会议沟通协商或者相应内设机构互相协调联络。对问题突出、反映强烈的重点单位,可适时组织开展“点穴式”“机动式”巡察、审计,切实发挥机动灵活、简便易行、“直达病灶”的优势。
二是建立线索移送协同机制。县审计局将审计中发现的有关重要情况及时通报县纪委监委机关和县委巡察办。规范和加强移送前的会商研判,综合考虑问题性质、情节、影响等因素,按照相应权限将涉及重点事项、重点人员方面的问题和线索及时移送县纪委监委机关,对移送行业主管部门及公安、司法部门的问题和线索可同时抄送县纪委监委机关,纳入日常监督内容,不断提高审计移送的有效性和精准性。
三是建立问题整改监督机制。县审计局加强对审计整改的督促检查,分类提出整改要求,并对是否整改到位作出评价。县纪委监委机关将巡察和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必谈”“必听”“必查”内容,做实做细巡察、审计整改全过程监督。同时,县审计局将督察问题清单、巡察反馈问题清单中属于审计范围内事项作为审计监督重点,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巡察办将审计问题清单作为关注重点,推动标本兼治、形成监督合力。(彭水审计局马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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