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指出,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同样重要,必须一体推进。为切实提升审计整改质量和效果,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郑州市审计局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审计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郑州市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实施办法》和局党组提出的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六个必须”要求,结合实际,坚持“四项措施”,推动上半年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以查促改。严格落实审计取证单制度,审计发现问题后,及时写明问题定性、具体描述、违反法规,请示汇报后反馈给被审计单位,让其有话说、讲清楚。通过听取各方面意见,对审计发现问题去伪存真、去粗取精,提高审计质量,加强问题认领,促进审计整改。
二是查改融合。充分利用被审计单位内审人员参与审计问题查证工作,对发现的典型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自查自改,在改中自查,在查中自改。
三是立行立改。审计发现问题后,以审计取证单形式反馈给被审计单位,无异议后,要求立即整改,整改情况可以在审计取证单、审计底稿、审计报告中注明,减轻被审计单位受审压力,提高整改积极性。
四是长效整改。督促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疏通梗阻、堵塞漏洞,注重完善被审计单位培训管理、平时考核、绩效考核、公车运行、三重一大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加强制度执行,从根本上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起草人:高鑫龙 李治行 审核人:桑富强)
原文链接:http://sjt.henan.gov.cn/2023/07-18/27801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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