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西省审计厅出台《审计业务考核办法(试行)》,对全厅审计业务人员实行量化考核,形成以业绩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考核内容更加细化、精准。新出台的考核办法围绕审计业务的全过程、各环节,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将考核标准逐项细化,采取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处室考核与个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既考核到事、更考核到人,考核内容更加全面、细化、精准。
二是考核重点更加突出、聚焦。新出台的考核办法以业务工作量为基础,以工作业绩和审计成果为导向,考核深度进一步提高。结合日常考核担任项目主审、参与审计项目招投标、审计发现问题数量等内容,量化工作业绩考核;聚焦体现审计成果,加大对审计移送处理、报送重要审计情况、审计结果运用等方面的考核赋分。
三是考核结果更加公正、有效。统筹考虑处室和个人考核情况,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切实把业务考核结果作为“硬依据”用实用好,将业务考核结果在全厅公示,运用考核结果并结合综合评定,评选出年度优秀业务处室、优秀公务员,进一步调动了全厅审计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厅法规处)
原文链接:http://sjt.shanxi.gov.cn/xwpd_279/sjxw/202307/t20230718_89554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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