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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贯彻落实《吉林省市、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发布时间:2023-07-30     来源: 吉林省审计厅     作者:佚名    

  

  近日,蛟河市市长王威主持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会上,市审计局局长刘振军同志汇报了关于《吉林省市、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以下简称《评价指标体系》)的主要内容,传达学习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并针对评价等级划分、具体指标设置等内容进行详细解读。市政府领导同志,市委办、政府办、生态环境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城管局、各乡镇街区(视频分会场)等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就学习贯彻《评价指标体系》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各职能部门之间、各职能部门与乡镇街区之间要划清责任,明晰各自的约束性指标,细化到乡镇街区一级的指标要单独筛选出来,报审计部门备案。二是各职能部门要及时关注相关法规、指标的修订及更新情况,形成文件汇编,报审计部门备案。三是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评价指标体系》具体指标开展自查自评,将上年度上级考核结果及自查自评报告报审计部门备案。四是审计部门要按照《评价指标体系》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依据指标数据、监测结果和评价报告,依法依规对领导干部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履职尽责情况进行审计评价。五是各分管副市长要认真学习《评价指标体系》,与相关部门逐条研究,做到心中有数,及时调度各分管职能部门的贯彻落实情况。

  会议强调,各职能部门不仅是本级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审计对象,也是上级审计机关对我市主要领导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重点关注的部门。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本着对事业负责的态度,加强与审计部门的沟通联系,主动配合、共享资源、形成合力,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蛟河市审计局 何畔 供稿)


原文链接:http://sjt.jl.gov.cn/sy/sjdt/sxkx/202307/t20230725_87435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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