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自治区审计厅党组书记、副厅长薛江向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自治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一年来,全区各级审计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五次、六次、七次全会精神,紧扣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立足经济监督主责主业,深入开展研究型审计,以促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治理体系能力现代化、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加强审计监督,取得积极成效。报告围绕财政管理、改善民生、加强意识形态、风险防控、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反映困难群众救助、乡村振兴、文化润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政策措施落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国有金融企业资产管理,水利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运营,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及投资领域重大政策落实等审计情况,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从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推动重大政策落地落实、高效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做好审计“下半篇文章”等方面提出了审计建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与会委员代表对报告予以充分肯定,一致认为审计厅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工作部署,围绕重点工作,聚焦财政收支真实合法效益,突出重大问题,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报告体现了审计工作坚持理念创新,完善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拓展监督深度,严肃了财经纪律,确保全区经济运行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针对审计反映的重点问题,相关部门要继续落实完善审计结果及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与财政预算安排挂钩机制,进一步增加预算刚性约束,严肃财经纪律。
原文链接:http://sjt.xinjiang.gov.cn/sjt/jgdt/202307/73da80cfcd1b444cb2c9d52fa0de142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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