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司法厅关于评选表彰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109号)的要求,经申报单位自查自评、省审计厅初审初选,拟推荐开封市审计局、夏邑县审计局申报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为切实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8日至8月1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省审计厅法规处(审理处)联系。
监督电话:0371-65648357
2023年8月7日
原文链接:http://sjt.henan.gov.cn/2023/08-07/27927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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