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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委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2-08-31     来源: 浙江省审计厅     作者:佚名    

  3月2日,丽水市委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审计委员会有关会议精神,听取丽水市2021年审计工作情况及2022年审计工作安排,审议《丽水审计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2年审计项目计划》,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市委审计委员会工作。市委书记、市委审计委员会主任胡海峰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充分肯定了去年以来丽水市审计领域各项工作取得的新成效。会议强调,全市审计机关要全面对标对表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坚持不懈、毫不松劲,再接再厉、持续发力,为永做跨越式高质量发展道路上奋勇向前的新时代“挺进师”,全面建设绿水青山与共同富裕相得益彰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丽水提供坚强审计保障。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新修订《审计法》,准确把握新任务新要求。要把党的领导贯穿审计工作始终。全面落实中央审计委员会《关于加强地方党委审计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配套实施意见,自觉融入大局、主动服务大局,紧扣全市重大战略,谋划实施一批具有全局性、基础性、保障性特点的审计项目。要把依法依规贯穿审计工作始终。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恪守审计权力边界,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建立健全审计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从“制度设计更趋完备、制度运行更加有效”的角度,抓好规章制度的刚性执行,进一步提升审计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准确性。要把成果运用贯穿审计工作始终。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督促检查,有力有效推动审计结果运用。制定市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打造成果运用会商机制升级版,进一步体现审计工作的价值,不断提高审计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会议强调,要加快构建大监督协同格局,切实增强审计监督效能。做到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协同发力。推动审计监督与各类监督有效融合,努力做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审多用。各级审计机关要主动加强与各部门互联互通,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构建畅通高效的“巡审联动”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审计和巡察监督质量和效率。做到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协同发力。加大协同机制建设,探索推进在项目谋划、成果运用、资源统筹等方面的高效协同。做到审计系统内部协同发力。全市审计机关要强化“一盘棋”理念,健全完善工作协同机制;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强化协调配合,健全审计协查、案情通报、信息共享的机制,加快构建全链条责任体系;各级审计办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全方位提升审计工作成效。

  会议强调,全市审计机关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干部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苦练本领内功,主动适应数字化时代新形势,加强生成性学习,牢固树立正确审计政绩观,努力打造一支忠诚担当、依法求实、团结奋进、廉洁正气的审计干部队伍。

  


原文链接:http://sjt.zj.gov.cn/art/2022/3/24/art_1229624649_589003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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