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紧紧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审计,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以审计全覆盖为着力点,在审计项目中制定提醒函、约谈、风险警示等制度,充分发挥审计反腐“利剑”作用。二是强化重大政策跟踪审计,以有力有效审计监督促进党和国家重大政策落实;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监督,以规范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为核心,积极查处各种腐败问题。三是发挥专业技术优势,抽调专业人员参与县纪委监委案件查办、市县巡察等专项治理工作。严格执行审计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审计中存在的违法违纪违规案件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主管部门,实现协作配合,不断增强反腐执法合力。四是注重发挥审计“一审、二帮、三促进”的作用,把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结合起来,不断强化源头治理管控。从普遍性问题发现体制上的缺陷、从倾向性问题发现机制上的弊端、从苗头性问题发现管理上的漏洞,及时提出审计整改建议。要求被审计单位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做到聚焦问题,逐条抓好落实,推进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突出问题,紧盯审计整改工作推进情况,达到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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