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海安市审计局聚焦主责主业,以研究型审计推进审计工作改革创新,有效统筹整合各方面资源力量,不断完善体制机制,不断推进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
组织管理实现一体化。自2016年起,该局一改“分散式”审计模式,加强市区(镇)上下联动和科室横向整合,统筹审计资源,融合开展相关政策执行、预决算、经济责任、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等审计项目,做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邀请审计实战能力强、审计业务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定期到审计组传授实务经验,让老同志发挥余热、新同志学有所获。有效利用社会审计力量,除涉密项目外,聘请专业中介机构参与审计。
技术方法实现数据化。严格执行审计项目“双主审”制度,先后开发部署应用综合联网审计平台、政府投资审计管理系统等5个系统,广泛开展数据分析。
问题整改实现体系化。推动市委办、政府办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实施意见》,形成多部门联动齐抓共管整改机制。以市委审计委员会为龙头,以政府交办为抓手,下达整改交办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报告自2022年起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以人大督查为支撑,人大财经委每年组织专题调研,在人大常委会上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专题询问、质询和满意度测评;以纪委监委问责为约束,落实问题整改责任。建立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常务副市长召集市政府办、纪委监委、巡察办、人大财经委、审计局,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开发部署《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销号系统》,将问题挂账整改、督促销号,实现“问题清单化、整改透明化、销号实时化”。
各类监督实现协同化。与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的意见》,建立联系协调、业务协作、案件移送、问题整改、责任追究等机制,推动“三类监督”贯通协同。近三年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案件线索31件,立案查处43人,切实维护了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针对部分区镇审计力量薄弱、新招录审计人员业务能力不强、个别国有企业内审机构人员未配齐配强等问题,提请市委审计委员会出台《关于优化区镇和国有企业审计监督体系的实施意见》,组建5个审计监督组,实行“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双重领导管理体制,采取“局负责人直接领导、业务科室直接指导”的管理模式,推动形成高效的大监督工作格局。(顾宝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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