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濂溪区委审计办、区审计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研究型审计工作的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3-08-20     来源: 江西省审计厅     作者:佚名    

  濂溪区委审计办、区审计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研究型审计工作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深化研究型审计工作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重点任务、保障措施。

  《办法》要求全体审计干部牢牢把握审计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的功能定位,紧紧围绕审计全过程、各环节进行研究,坚持以审带研、以研促审,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服务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办法》明确审前、审中、审后三个环节八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从审计项目立项研究到审计成果运用研究,将研究理念贯穿审计工作全过程。一是深化审前调查研究。深刻把握了解审计目标和范围、内容和重点、步骤和措施等各环节要点,保障后续审计实施的科学性和针对性。二是深化审计质量控制和方法研究。关注大数据分析等现代技术手段的运用,精准定性问题和作出处理,提高审计工作质效,研究审计质量控制标准化体系,完善全流程质量管控机制,提升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研究可供复制和推广的审计方法和路径。三是深化审计成果运用研究。梳理分析研究审计发现的共性问题,深化审计项目后评估制度,紧密结合审计应用实践,加快审计科研成果转化,探索审计整改标准化体系建设,推动重大审计问题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为切实履行区巡审联动服务中心工作职责,《办法》还对深化研究型审计、推动巡审联动提质增效提出了目标任务、具体举措和工作要求,强调要在巡审联动实体化运作中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深入研究,形成具有鲜明濂溪特色的巡审联动创新做法。(濂溪区审计局 项天天 罗翎月)


原文链接:http://audit.jiangxi.gov.cn/art/2023/8/14/art_28574_45681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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