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奖励制度,近日,重庆市审计局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审计机关公务员及时奖励有关事项的通知》,针对审计查出重大问题线索等专项工作中的显著成效,将给予及时奖励,有效激发审计干部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的内生动力,持续发扬敢审敢严、凡审必严的斗争精神,努力打造经济监督“特种部队”,推动全市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设立严格标准,突出及时奖励的典型性。锚定新时代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以“少而精、立标杆、树典型”为原则,坚持高水准谋划、高标准要求,向基层倾斜、向一线倾斜,不设指标,不搞普惠。根据审计查出问题线索移送处理结果中涉案人员级别、案件性质等情况,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公务员个人或集体分别明确记三等功、给予嘉奖的具体情形,表扬彰显在急难险重的审计任务中挺身而出、攻坚克难、成效显著的出彩公务员个人或集体,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带头示范作用。
二是坚持从严从实,确保及时奖励的规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奖励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奖励工作方案申报及审核、组织奖励实施、奖励结果报备等各环节具体实施步骤。拟奖励对象在符合条件的基础上经集体研究确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还须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信访举报等相关部门意见,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通过审慎核实、层层把关,确保奖励程序公正规范、公开透明,奖励对象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三是注重结果运用,树立及时奖励的导向性。强化结果运用,将奖励结果纳入处室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和审计干部个人实绩评价的加分事项,并与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优评先等挂钩,让实打实干、成效突出的同志得到真正实惠。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弘扬审计正能量,广泛宣传获得及时奖励的公务员个人或集体先进事迹,进一步增强典型的影响力和辐射面,着力营造全市审计干部勇挑重担、注重实干、攻克难关的良好氛围。(人事处陈驰)
原文链接:http://sjj.cq.gov.cn/sjzc/sjyw/202308/t20230824_1226870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